第75章 給個眼神自己體會(第3頁)

 “首先由原告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證據清單載明的序號進行證據說明。”
 審判長眼神示意李杭進行舉證。
 李杭沉聲道,“我方向法庭提交的證據如下。”
 “第一項證據為原被告雙方的聊天記錄。用以證明二人確實是在假離婚的前提下,談論學區房購買事宜與離婚協議的簽訂。”
 李杭出示的證據,就是之前杜子騰給他看過的那段聊天記錄。
 ……
 “我想請審判長、審判員注意其中幾句話。”
 “首先是趙秋露主動提及離婚可以優惠購房,‘……購房政策的事我去問過了……只要我們離婚後……首付只要三成。’”
 “而在兩人商討購買哪套學區房時,趙秋露說‘以後還要一起住好幾年呢,多花幾百萬一點也不虧。’”
 “以後還要一起住——說明二人以後還要一起居住,離婚是假的。”
 “另外,杜子騰提到‘我沒跟爸媽說我們要假離婚買學區房’。對於這句話,趙秋露並沒有反駁。而是指導杜子騰怎麼和父母掩蓋假離婚的事。”
 審判長問道,“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交給被告。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審判長。我有異議。”趙秋露開口了。
 她和洪琛麗交換了一下有信心的眼神。
 兩人早就知道杜子騰會拿出威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
 也早就對此想出瞭解釋的辦法。
 趙秋露狡猾地說,“我對這份聊天記錄的真實性沒有異議。在2023年5月初,我們確實考慮過為了購房假離婚。”
 “但是這段聊天記錄已經是離婚前半個月了!並不能說明我們登記離婚的時候還是這個想法!”
 “在商討這件事的過程中,杜子騰因為房屋首付問題再次和我爭吵!”
 “這次爭吵,導致我們本就岌岌可危的感情徹底破裂。”
 “所以,最後我們還是決定放過彼此,也不再搞什麼假離婚了,我們達成了一致,決定真正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