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389章 鬍子比我的腿毛都長(第2頁)
【你也太天真了,他就算一開始不是要騙,後面也是故意將錯就錯吧?不然發個自己的照片,證明自己是男的不就好了?】
【我怎麼覺得他就是故意的呢,之前發那麼多令人誤會的照片,不就是為了讓人以為他是女生?他自己又不美甲也不穿女裝】
【你怎麼知道他不是私下裡做美甲、穿女裝呢?誰說一定要在公共場合穿才能證明有那種癖好的,大多數人都是偷偷摸摸的啊,這難道光彩嗎?】
【但不管怎麼說,他還是有辦法能證明自己是個男的吧,比如發個語音呢】
【是別人自己要誤會,他還費勁給別人證明他是男的幹嘛?沒這個義務吧】
【可是他把別人點給他的外賣送給自己女朋友,也是有點過分了】
【真的有點好笑哈哈哈哈】
【我很好奇,這個構成詐騙嗎?】
……
伍子山應該也在看彈幕,這時候突然開口道,“我其實問過一個學法的朋友,他說這種情況對方可能不構成詐騙。”
李杭點點頭,“確實有可能不構成。至少從你剛才的敘述來看,不是很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要認定為詐騙行為的話,首先是要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其次才是‘虛構隱瞞真相’的行為,而且對方的虛構隱瞞行為,要和你是否因此自願給予財物有必然的聯繫,否則就不能認定詐騙罪。”
“在你和他的相處中,好像他沒有主動虛構隱瞞他的性別,甚至他也承認過他是男的。至少你已經陷入了自己的誤解,所以不相信他的實話了。”
“其次他是不是也沒有主動向你索要過財物?送皮膚點外賣什麼的,都是你主動的吧?”
“就算他符合以上的條件,但是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3000元以上。你送的東西有達到這個標準嗎?”
伍子山想了想,說,“確實沒有3000那麼多。估計就一千多吧。我坐飛機去他那還花了一千多。”
“坐飛機的錢也不能算。總之,你那個學法的朋友說得對,對方的行為應該不能構成詐騙。”李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