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372章 刑法罪名四百多,總有一條適合他
李杭一笑,“相當於你發小提供場所給他們賣銀唄?也就是說,你發小是知道有人在店裡面發生關係這件事的。對吧。”
小宋說,“李律,我就沒必要瞞你了,他肯定是知道的,而且也是默許的。這事一個當店長的說不知道就有點假了。”
小宋又接著往下說道,“雖然店裡是有在幾個地方貼那種提示語的,就是禁止在店裡面做那種事。不過經常來的人都知道那個就是貼著玩玩的。”
“有沒有貼那個其實沒什麼區別。”李杭說,“那這事可就大了呀。”
聽了這話小宋顯然有一些緊張。
不過沒等小宋開口,李杭又緊接著問,“你說他是店長,這個店是他自己花錢開的嗎?”
小宋說,“不是他開的,他也是給人打工領工資的,背後的老闆是我倆的一個朋友。”
“那他在店裡提供場所給別人賣,再抽提成這件事,是他自己偷偷做的,還是說,老闆也知道這個情況?”李杭問道。
小宋說,“是他自己要做的。他當時還問過我的意見,他覺得這樣可以每個月多賺一筆,不過他自己也知道,這麼做可能有點風險。”
“但是老闆對這個情況吧,也不是真的不知道,只是當作不知道,懶得管而已。”
李杭忍不住笑道,“你又不是老闆,你怎麼知道得這麼清楚?”
小宋倒是挺坦然,“我們仨是朋友嘛,雖然我不參與這家店的投資和經營,但是平時經常聽他倆說起這方面的事情,所以這些情況我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
李杭點點頭,算是接受了小宋的解釋,隨後又問,“那這家店實際的老闆當時不在店裡是吧?事後也沒有被傳喚嗎?”
小宋否認道,“沒有,他基本都不來店裡的。他人都不在本地。這個店平時就是我發小在經營管理的。”
李杭又問道,“你做筆錄的時候,你說的和剛才跟我們說的都一樣嗎?”
小宋拉長了聲音說,“那肯定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