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木 作品
第319章 恭喜,罪加一等(第2頁)
“除了非法拘禁,還強制猥褻,罪加一等了。”
明月顯然沒想到這一層。
她瞬間帶上了哭腔說,“……我弟他其實也是被別人教唆了,他在學校裡認識了一幫狐朋狗友。那幾個人聽說我弟他喜歡校花,就慫恿他去追,我弟就去了,結果女孩子拒絕了。”
“被拒絕了以後還不罷休,那幾個朋友又繼續慫恿我弟弟把人帶到家裡關起來,說關一天就老實了,就會同意當他女朋友了。”
李杭冷漠地說,“那幾個朋友教唆他人犯罪,可以一起報警抓起來了,也逃不開干係的。但是你弟也不是無辜的。”
明月語無倫次地說,“我、我知道,我知道他肯定是有錯,該罰的得罰,但是他不知道這麼做的後果,而且他也還小,要是真的被判刑了,以後怎麼辦啊……”
“你們一家人對他可真夠寬容的哈。16還小?16歲可不小了。”李杭沒有一絲同情。
明月還是心存僥倖,又確認了一次,“如果女方家長報警,我弟弟他是一定會被判刑嗎?”
“他的行為肯定是構成犯罪了,證據充足的話肯定會判啊。”李杭說。
“要麼你們就跟女孩子道歉,該賠償的就賠償,如果女方願意和解,不報案的話就沒事。”
明月聞言,激動道,“是,我是這麼想的,我想勸我爸媽去跟女方的家長談和解,給女孩子和人家家長道個歉,再給一筆錢作為補償。”
“不只你爸媽要道歉,你弟更要道歉。他才是主犯。”李杭提醒道。
明月有點崩潰地說,“我知道。但是我爸媽不聽我的話,他們就覺得不需要去求諒解,覺得我弟弟不會有事。”
李杭笑了一下,“你爸媽哪來的自信,覺得你弟弟不會有事的?”
“因為他們覺得我弟剛滿16,他們認為小孩子就算真的犯了什麼錯,最多被教育一頓,不會判刑的。”明月語氣焦急地解釋道。
李杭說,“那你就跟他們說,16歲連大孩子都算不上了,已經到了刑事責任年齡了。犯了罪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