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洲20 作品
機甲使用平民化
弗蘭克斯所說的knightre法的正式名稱是‘關於人型通用機運用與限制的特例法’。
對於可以稱得上是軍事機密的knightre,在使用與製造方面布列塔尼亞國內製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矩。其中條文之一就是關於民間使用的knightre不僅要符合中央法務局制定的認可標準,並且在性能方面嚴禁超過以下所記的限度。
這裡具體的限度略過不提,總之對於民用型機甲,法律都是會強加一定的機能限制的。簡單說,就是即便研發出凌駕于軍隊中使用的機甲之上的規格也無濟於事,因為工廠不能批量什產。
且不說帝國軍現行主力機甲格洛斯特型和薩瑟蘭型,即使是作為舊世代機的第四世代機型格拉斯哥把所有的武裝解除,比起軍隊交付民間使用的1還是略勝一籌,然而在1力量與機動性之上的重機開發也是完全不被允許的。
那麼帝國為什麼要特意設置這些限制呢?
這當然是從治安角度出發提出的要求。現在帝國國內的警察機關雖然有現行軍隊淘汰的knightre裝備了第四世代機型格拉斯哥的騎警,但數量絕對不佔優勢。而整個國內根本就沒有裝備使用格洛斯特和薩瑟蘭型號機甲的警察。
在這樣的治安體制下,如果再允許民間自行開發高性能機甲,後果自然是可想而知。
當然民間所製造的機體無論怎麼說都只是作業用的機械,另外在資金方面也存在不少問題,所有整體想超過戰鬥性能的軍用機甲,這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在部分能量與機動性方面凌駕於警用型機甲之上呢?並且萬一機體被恐怖分子或是強盜等犯罪集團盜走了,以破壞治安或武裝顛覆為目的進行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