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兩個檸檬 作品

第244章 私奔,偷情,真相很是炸裂


                 洪武年間。

  朱元璋面色鐵青,怒目圓睜。

  他最是不喜這種惡吏!

  他們混淆黑白,欺瞞上級,欺壓百姓!

  這些官吏,為了自己的政績和利益,全然不顧案件的真相,無視百姓的冤屈和清白。

  若洪武年間有這種惡吏,他必定要將這個惡吏剝皮萱草,以儆效尤!

  若是楊崇民將案件上報知府,知府若是看不出來這個案件的問題,這個知府的烏紗帽也將不保!

  ......

  李世民的神色稍顯凝重。

  在貞觀年間,如此草率的決策是絕不允許的。

  對於死刑案件,他制定了“三複奏”制度,在死刑案件的審理上慎之又慎,就是為了避免冤假錯案。

  一旦有死罪案件上報,即便是皇帝親自下令立即執行,也必須經過三次重複的審議和批准,才可以執行。

  在判處死刑時,他也會召集中書、門下兩省五品以上官員及尚書一起商議,慎重決斷。

  對於即將行刑的犯人,更是在死前一天允許復奏兩次,執行死刑當日仍可復奏一次,以確保不會因為一時的疏忽而錯殺無辜。

  若他看到知府呈上來的卷宗,必然會發現其中的疏漏與疑點。

  此案疑點重重,所有證詞皆出自張百萬一人之口。

  而張百萬女兒的遺體尚未尋得,楊縣令便匆忙給莫老實定罪。

  殺死和尚的兇器,也尚未尋到。

  張百萬證詞反覆,其女是否真的遇害都尚存疑問。

  人證存疑,物證缺乏,絕不能如此輕率地定下一個老實人的罪責。

  想到這裡,李世民眉頭皺起,開口道:

  “諸位愛卿,朕有一個提議。”

  “不如,將行刑前的“三複奏”制度更改為“五復奏”。”

  “對於判處死刑的犯人,中央部門應在兩天內進行五次複議,各州也應至少進行三次複議。”

  “當然,對於犯下“十惡”中毆打、謀殺、打死三服以內親屬的惡逆罪之人,由於其罪行嚴重,只需進行一次複議即可。”

  此言一出,朝堂上響起了一陣整齊的“陛下英明”之聲。

  ......

  【此時,一位名叫曹文煌的人來到了縣衙,為莫老實鳴不平。】

  【他帶來的消息讓在場眾人瞠目結舌,張百萬的女兒並沒有死,而是和他私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