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開門 作品

第3章 三個“陳述”(第2頁)

 陳述沉默了片刻,隨後抬起頭來說道:“因為我在住在附近。” 

 “你出來幹嘛?”韓雪追問。 

 “我就出來買包煙,準備回家,然後我還以為是遇到什麼歹徒,想對我圖謀不規,然後這位警察叔叔上來就給我一腳,然後就被你們莫名其妙拉到這裡來了。”陳述回答著,有意無意看了下陸凡。 

 韓雪聽完,這話後,微微皺眉,似乎有所思考,因為這個話之前的“陳述”他當時也有這樣回答過她! 

 “好,既然你說自己出來買包煙,為什麼我們會在你身上搜到一把水果刀?” 

 韓雪接著問。 

 “我……我是一名外科醫生,平常喜歡玩刀,所以我一直有個習慣經常會隨身帶一把。” 

 陳述解釋著。 

 韓雪聽完,又陷入沉思。 

 她感覺他們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點遺漏掉了,或者說忽略掉了。 

 第一,他們在第一個案件時候就調查陳述的確是一名外科醫生。 

 年齡二十歲,並且還我市第一人民醫院最年輕的外科主任,雖然是副的,但也足以說明陳述的優秀程度。 

 並且他也沒有撤謊,他也的確是住在附近,他的住處就在南靈街道222號,是住在一個老城小區,裡面的監控早已老化,無從調查。 

 距離這個郊區大概10公里左右。 

 他們現在最大的疑惑的點就是,第一個“陳述”從公安局出去就打了個車回了家。 

 但派人去陳述的家裡也沒有發現他的蹤影,所以陳述肯定沒有回家。 

 第二,就比較矛盾了,在他們拘留第一個“陳述”的時間,也就是八點左右,他剛還在公安局門口,而現在的這個“陳述”出現在這個南靈街道郊區附近的監控下並且穿得一身黑,包裹得嚴嚴實實的。 

 如果兩個“陳述”都是同一個人,這是怎麼做到的? 

 在同一個時間點出現,卻相隔80公里左右? 

 這怎麼可能? 

 只有一種解釋,那就如同第一個“陳述”所說真的出現了兩個陳述嗎? 

 正愁眉不展的時候,剛才那名小高的警員跑到了審訊室:“隊長,隊長,發現線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