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32367 作品
第449章 湘江非法捕撈案(第2頁)
在法庭辯論環節,羅金利的辯護律師指出,被告人羅金利年事已高,且文化程度較低,對於相關法律法規並不瞭解。同時,他捕撈的漁獲數量極少,並未造成嚴重的生態破壞後果,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罰。
面對控辯雙方的激烈交鋒,審判長楊宇始終保持著冷靜與公正。她認真傾聽各方意見,仔細審查每一份證據材料。最終,經過合議庭合議,楊宇當庭宣判:被告人羅金利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聽到判決結果,羅金利一下子站了起來,滿臉怒容地指著楊宇大聲喊道:“我都八十多歲啦!我不過就是下河抓點魚蝦,想給許久沒回家的孫子嚐嚐鮮,這能有啥錯?你看看你,年紀輕輕的,我論輩分都能當你祖爺爺了!我孫子的歲數都比你大,都能當你爹了!你現在居然判我去蹲大獄,你的良心都哪兒去了?你要是這麼判,還不如直接判我死刑算了!”
面對羅金利的激烈質問,楊宇神色嚴肅,目光沉穩且堅定,緩緩回應道:“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會因為任何因素而有所偏袒。你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接受相應的懲處。首先,你此次所使用的蝦籠網,在相關法規裡明確屬於禁用工具。再者,當下正處於禁漁期,這是為了保護湘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所設定的重要規定。經過我們長達一年堅持不懈的案例宣傳以及耐心教導,如今湘江世紀城沿線的非法捕撈行為基本上已經絕跡。哪怕是非法捕撈僅有 03 公斤的情況,都依法被判處了刑罰。對於此類違法現象,我們始終秉持零容忍的堅決態度。不管是出於怎樣的初衷,有何種理由或藉口,只要是使用違規漁具進行非法捕撈,一旦被發現,我們必定嚴厲打擊,絕不姑息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