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屠殺式勝利
怒角獸用可稱高效的速率,先是處理掉那些沒被巨魔攔下,衝到它們身前的敵人,隨後,巨魔在敵陣之中折騰一陣後也完成了自己的初步任務,開始朝兩側移動,將已經被攪動過後,陣型鬆散的綠皮留給士氣高昂,體能充沛的步卒。
重裝怒角獸!
為了最大可能發揮自己麾下這些為戰爭而生的士兵作用,艾爾不惜成本的在建設國家之餘,還為部隊完成了換裝。
在這一點上,他不得不“區別對待”。
人類士兵仍然使用著皮甲、胸甲,或是不著甲,只列裝有防寒防風效果的軍裝,最多逮一頂頭盔。
而野獸人老戰士則披甲率基本為百分之一百,在有足夠的生產力之後,怒角獸更是全員可謂“重裝”,從頭到腳都來了這麼一套,原因在於一是怒角軍團依然是艾爾聯盟如今戰鬥力的絕對核心,二來......地球上護甲的淘汰,一是因為笨重,二是成本,三最主要的則是進攻性武器的更新速度遠快於防具的發展,要是想靠護具抵抗步槍的射擊並不是沒有可能,但依地球人的體能,穿上那樣一身玩意恐怕能走的動路的都是極其罕有的猛士。
更別說笨重就意味著活靶子。
子彈不行———炮彈總行了吧?
還可以直接履帶碾過去。
但在中古,有些規則是一種很神奇的玩意。
披甲怒角獸在迅猛突擊的時候甚至可以硬扛火槍貼臉排射———但卻會被敵人的刀兵所殺。
所以艾爾從來沒想過說速度攀火藥科技發展到塹壕戰的水平去挖坑蹲混沌佬。
貼身的,近距離的,從不公平———讓一群凡人去面對直面妖魔鬼怪的近身拿命廝殺,是這個世界似乎無法繞過的規則。
否則矮人的火力在艾爾看來完全可以把黑巖堡削平,光是砸彈藥就能把黑綠皮砸的叫苦不迭,不進攻慢性死亡,進攻加速死亡。
而不至於到現在還和一群手拿木棍石棒打仗的蠻荒野獸僵持,雖然也有後者數量太多的原因。
不過這也是這個世界最公平的一點。
哪怕是強悍如四神大魔,惡魔親王,也有可能被一個平平無奇凡人的草叉所殺,留下一段笑柄,自己被放逐滾回魔域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