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撲朔迷離
白石旁聽了庭審之後,下午正常回警署上班。
換了制服之後,白石先不管其他文件,直接來到了取調室……
“署長,庭審結果怎麼樣?”赤坂見是白石來了,連忙問道。
“補充調查,下次開庭是一週後。”白石言簡意賅地說道,同時隔著單向玻璃,看向了裡面。
……
“原來如此……我懂我懂,那真是讓人受不了!”
“夫人,也真是辛苦你了。”
“無論如何,現在新生活終於要開始了,恭喜。”
“不過……女士,我的同事已經查看過你行車軌跡,當天你的確去了林田先生的公寓沒錯吧?”
源終於通過不斷地認同林田女士的抱怨,令她敞開了一些心扉,這時山田又進來,低聲向他耳語“確認過gps記錄”的事情,於是源開始發問!
與此同時,外面的赤坂、青木,這時都是一聲不吭,氣氛有點尷尬——沒有“搜查令”,直接查人家車載gps這事兒,較真兒地說,其實也是違反規定的。
查看交通監控是一碼事,直接看人家車裡的東西,是另一碼事!
不過白石這時同樣沒有吭聲——白石的【原則】雖然沒有量化,但是自我評估的話,應該也就是六十幾,對於一些不規範、卻有效的搜查手段,並不排斥。
白石的標準很簡單,“能負責”就可以!
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錯案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能犯的錯誤;如果搞錯了、也只是被投訴,只要寫寫檢討、閉門思過,那就是“能負責”。
取調室中,林田女士這時見證據確鑿,也只好承認下來:“沒錯,那天我的確去了那傢伙那裡,本來是想談離婚的事情,不過那傢伙卻還是糾纏不清,所以我們吵了幾句……可他的死和我沒關係!”
白石的腦海中,這時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記錄——鄰居在一點多的時候,聽到林田的房間裡出現爭吵、打砸聲,去敲門關心的時候,林田自述是在打電話,不小心碰掉了東西……
這也成了“截至一點前,林田還活著、並且家裡沒有其他人”的證據。
現在看來,並不是真的沒人,而是……林田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所以敷衍了鄰居?
不過林田女士這時依舊強調著,自己沒有殺人!
白石仔細觀察了她的表情後,略一皺眉、卻沒有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