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新的證人(第2頁)

不過現在“米花署”現在正是輿論焦點,加之白石也一副親自督辦案件的架勢,所以赤坂才來找他請示。

……

理論上來說,沒有“逮捕證”的話,對方是可以拒絕配合的,不過……

【夫人,你也不想被懷疑吧?】

【逮捕證已經在申請中,等逮捕證下來可就要上手銬了,被人看到就不好了吧?】

嚇唬一下的辦法多得是……

只要不是那位博主女士那種、被檢事廳囑咐的,抑或是律師、或是有僱傭律師的有錢人,基本都能嚇住。

不過……

也有例外!

比如這次,這位林田女士就拒絕配合。

一個多小時後,赤坂尷尬又來找白石,希望能以她在場的證詞,申請“緊急逮捕”。

本來這事兒赤坂自己就能拍板,最多和白井說一聲,可是現在情況特殊……

“嗯?你去做什麼?”白井在走廊裡看到了他。

“課長……是這樣……”赤坂見到白井詢問,還是說明了原因。

白井聽完瞪著他說道:“這種事情……立刻緊急逮捕,一切責任我來承擔!”

雖然現在情況最糟的就是他,但白井並不準備在這種時候一推四五六、讓上任不久的白石,來承擔這些責任。

……

兩個小時後,米花町警署第一取調室……也就是問詢的房間中,林田女士已經被請了過來。

(再強調一次,不是本東喜歡用日式專有名詞,而是因為題材,要儘量減少敏感詞出現頻率,所以在這些術語上,只要不是太彆扭的,能用日式詞、就用日式詞……法院一系列沒用“裁判所”、“裁判長”之類的稱呼,是因為涉及的太多,都改了的話法警啥的也要改,看著實在太彆扭。)

白石聽說之後,也過來看了看……

隔著單向玻璃,在隔音室外面,能看到裡面的樣子,並且有擴音器會將聲音也播到外面,而在裡面是感覺不到外面的。

“署長。”

見到白石進來,赤坂等人連忙給白石讓開了位置,白井也在場。

“林田女士一開始拒絕配合調查?”白石確認了一句。

“沒錯……”赤坂剛剛開口,白井就打斷道:“緊急逮捕是我批准的。”

白石並沒有多說什麼——一個和死者有矛盾的人,在案發時間、在現場被目擊,換成是白石,也會選擇批准緊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