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530章(第3頁)

 無論是98年的特大洪災,還是後面幾次的洪災,只要發生決堤,普通的封堵方法不奏效,就會採用沉車裹頭,或者直接沉船的方式封堵。

 雖然代價有點大,但是能大大提高封堵效率,還是值得的。

 以前採用沉車裹頭的方式,都是司機開車把速度衝起來,時速至少到四十以上,等車子靠近決堤口的時候,立刻掛空擋,跳車!

 車子會因為慣性繼續往前,最終衝進決堤口。

 然後第二輛車立刻跟上!

 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做到沉車的連續性。

 正如秦東旭所言,第一輛車下去後,不等被沖走,第二輛車就砸下來了。

 車子落地生根,再想沖走,就不可能了。

 這樣做最大的壞處是太危險!

 車速太慢,司機跳車後,車子不能滑進決堤口;

 車速太快,司機可能跳車不及時,不等跳車,車子就栽進決堤口!

 就算能及時跳車,跳車後,發生危險的幾率也極高!

 斷胳膊斷腿都有可能,甚至會被捲入車輪下面,一命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