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552章(第2頁)
這麼多手續要一一跑完,少則三五天,多則三五個月!
履行老協議的,這些手續最開始徵地的時候,都已經走完了,現在管委會只需要支付違約賠償金,就能拿回土地的使用權。
由於在重新用地之前,秦東旭已經親自帶著園區的工作人員,和失地的農戶進行了深入的溝通,所以基本沒出什麼問題。
不過要建設省級工業園景區,原來的六千畝地是不夠的,秦東旭打算再徵地四千畝,園區總面積達到一萬畝。
這些新徵的地,就要跑上面提到的那些手續了,少一道都不行!
秦東旭讓園區各部門分別對接自己的上級,力爭在最短時間內,跑完這些批文、手續。
新徵地也是需要錢的!
秦東旭和農戶協商的價格是每畝一萬兩千元,另外,每家吸收一個人進入工業園區打工。
零六年徵的六千畝地,管委會按照協議支付違約金後,大約也是每畝一萬二。
這就保證了相對公平,也符合當地的經濟狀況,為徵地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基礎。
但是管委會根本沒有這麼多錢!
企業墊資,只是企業佔多少地,就先墊付多少錢,不可能幫著園區管委會把所有的轉讓金都墊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