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269章(第2頁)
林海往前湊了湊,說道:“之前咱們與陳思遠的合作,其實不過是利益交換而已,他並沒真正吃過虧,在曙光新區的開發中,雖然被中夏擠了出去,但他用了二十個億,就得到了一家上市銀行的控股權,等於多了臺提款機,從這個角度上說,非但沒賠,反而是賺大發了。實不相瞞,我並不贊成您的這種做法,風險和代價都太大了,所以,這次決不能走相同的模式。”
“你的意思是”
“我的想法是,讓他入股!”林海說道。
“入股?”
“是啊,曙光新區本來就有兩塊牌子,曙光新區投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市國資委全資控股的國有企業,遠方集團入股,合法合規,誰都挑不出毛病。”林海說道。,
李慧想了想:“倒是個辦法,可是,他未必同意啊。”
“不是未必,他大概率是不會同意的,不過,我有辦法讓他就範。”林海得意的道。
李慧皺著眉頭:“你還要在酒店偷拍那件事上做文章嗎,其實,這是把雙刃劍,搞不好,咱倆也很可能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
林海搖了搖頭:“那頁都翻篇了,舊事重提,顯得咱們沒胸襟,絕口不談,才讓他永遠有心理負擔。”
李慧聽罷,笑著道:“那你到底打什麼鬼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