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67章(第3頁)

 “傻小子,在這兒也不行的,警察順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你頭上了,殺人可不是鬧著玩的,要多動腦筋才行哦。”孫國選若無其事的說道。 

 二肥低著頭,恨恨的道:“我做夢都想宰了他。” 

 孫國選不看他,而是仰頭看著遠處的霓虹,喃喃的道:“沒準哪天,你的夢真能變成現實的。” 

 兩個人隨即陷入了沉默,半晌,孫國選這才說道:“好了,我回答你剛剛的問題吧。” 

 二肥沒吱聲,而是默默的往下聽去。 

 孫國選繼續說道:“我投資這個夜總會,並不是為了自己賺錢,主要是給幾個朋友提供些費用,至於是誰,你就不用問了,總之每個月一百多萬吧,剩下的錢,就都是你的了,我一分錢不要。至於為什麼讓你來當老闆呢,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我這個身份,做生意不方便,而你是林海的兄弟,值得信任。第二,我覺得咱倆很投緣。我這個人吧,最相信眼緣了,第一次看見你,就覺得是我鍋裡的菜。” 

 “就這些?”二肥試探著問。 

 孫國選想了想:“哦,還有個條件,你得答應我。” 

 “什麼條件?” 

 “把林海拉進來,給他一份乾股,每個月二十萬。”孫國選道。 

 二肥想了想:“你和林哥不也是好朋友嘛,直接給他不就完了嘛,何必非要兜個圈子呢?” 

 “好朋友也分很多種,我和林海之間的交情,屬於不宜談錢的那種,所以,這件事只能由你來辦。”孫國選說道。 

 二肥滿不在乎:“這很簡單,包在我身上了。” 

 “哦?如果他堅決不要呢?”孫國選問。 

 二肥把大手一揮:“他不要,我就給我蓮姐唄,我姐樂不得呢!” 

 孫國選聽罷,不禁笑著道:“你小子,還真是個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