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56章(第3頁)

 張修光想了想:“可以僱個保姆呀。” 

 林海撓了撓頭:“這個確實有打算,就是費用太高了,有點承受不起。” 

 在東遼,僱一個帶孩子的保姆,月薪在三千左右,而且是隻帶孩子不做飯,也就是說,王心蓮還得掂對一日三餐,如果是那種既帶孩子又做飯的,價格就比較高了,都在五千元以上。基本上就是他們倆一人的工資。 

 二肥曾經提出,由他出錢給僱個保姆,卻被林海拒絕了。 

 顧煥州饒有興趣的問道:“不至於吧,林區長,你連請保姆錢都拿不出來,這話可有點假哦。” 

 林海嘆了口氣:“東遼的公務員都是百分之八十開資,我開到手的錢,還沒老婆多呢,因為她那邊是足額開資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啊,我這收入,別說請保姆,連家庭地位都岌岌可危了。” 

 “哭窮是吧?你敢說,自己沒點灰色收入?”張修光問。 

 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既不好斷然否定,又不能承認,尺度很難把握。 

 可林海卻把雙手一攤,半開玩笑半認真的說道:“當著您的面,就是有灰色收入,我也不敢承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