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41章(第3頁)
“既然你都知道,為啥不去抓呢!”林海問。
同學嘆了口氣:“能抓,我早就抓了,鎮領導有話,不讓抓呀!”
富源鐵礦是北溝鎮唯一的企業,鎮領導把劉志強當財神爺供著,從中和稀泥並不奇怪,事發之後,鎮領導就託人給林家過話,說是想私下解決,但都被拒絕了。
“你是派出所所長,又不歸鎮領導管,他們不讓抓,你就不抓呀?你這身警服真是白穿了。”藉著酒勁,林海當時就拍了桌子。
同學也不惱,只是苦笑著道:“實不相瞞,海兒,局領導也有話,案子暫時先掛著,說白了,就是等你拖不起了,然後再賠幾個錢,雙方和解之後,就可以從輕處理了。”
酒後無證駕駛,尋釁滋事,毆打他人造成輕傷,這已經構成犯罪了,但如果雙方達成和解,對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從輕發落,甚至不予起訴。
這都是老套路,一點也不新鮮,林海其實早就想到了,但就是咽不下這口氣,所以,才死揪著不放的。
見他怒目而視,所長無奈的道:“不用跟我瞪眼睛,換成是你,你會怎麼辦?”
林海想了半天,最後也只剩下一聲長嘆。
他不能怪同學沒有秉公執法,畢竟,如果換成是他當這個所長,也只能把案子先掛起來再說。
可不怪同學,又能怪誰呢?
或許,只能怪我自己吧,怪我沒能耐,連這點小事都擺不平。
“好吧,那就拖著吧,我絕不和解,這兩小子要是真牛逼,就讓他們當一輩子逃犯吧!”他恨恨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