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東輝 作品

第394章 股份轉移設想



    在李老闆看來,是否可以跟美國公司合作,其實並不是很重要。

    但是,畢竟是自己的兄弟,能緩和當然最好,合作只是為了帶來利益。

    現在他們和雪莉的聯合產品,在美國市場中遭遇滑鐵盧,能得到美國公司的幫助自然求之不得。

    他跟杜朝陽的想法是一樣的,如果國內公司的產品,能同時上架雪莉和美國李氏兩家渠道,自然勝算更大。

    可是,從剛剛大家的討論看,這種機會恐怕很渺茫。

    現在能通過陳杰和李晴,看出美國李氏的合作意願,並不會在乎他們跟雪莉合作。

    然而,恐怕雪莉卻完全不同,至少現在看,應該是拒絕跟美國李氏合作的。

    那麼,按李晴所講,直接跟雪莉提出來進一步合作,甚至答應她做一家工廠的大股東,雪莉能接受最好。

    這樣,其實雪莉就相當於接受美國李氏在國內公司中的小股東地位。

    在這個前提下,再去尋求雪莉進一步接受國內公司和美國李氏的合作,才有可能。

    如果主動提出來跟雪莉進一步合作後,雪莉並不能接受做大股東跟美國李氏並存,就可以告訴雪莉,國內公司可以把美國李氏的股份趕出去,但前提是,雪莉願意投資國內公司。

    把美國李氏趕出去,有兩種做法。

    一個是,把他們大部分股份,想辦法跟他李老闆股份互換,使美國公司的股份集中到一家工廠。

    但不能讓他們的股份佔絕對優勢,否則就相當於,把這個工廠直接給了美國公司。

    比如像九廠這樣,美國公司股份佔比很少的工廠,就可以接受這種股份制換。

    把部分其他工廠美國公司小股份,集中到九廠。

    但原則是,美國公司股份在九廠的股份佔比,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這樣,他李老闆自己還是大股東。

    然後,把自己大股東的地位讓給李周,李周對九廠說了算,九廠也就不再屬於李氏國內公司。

    李老闆估計,除了九廠,還有兩個廠可以跟九廠合併美國李氏股權。合併完後,不會使美國公司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