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66章
軍區對葉夢晴的處罰結果,當天傍晚時分就通知到了顧家。
上面將她軍籍和d籍都開除了,並以她涉嫌侵害和洩露高級軍密為要責,追究罰判她在所涉公共傷人案件服刑期滿後,下放其到邊疆戈壁建設農場勞動改造8年。
且其後代在三代以內及她本人,不得再進入gf部隊組織體系內,連同涉及公共jg單位和國營企業工作權利也一併剝奪。
對此處理結果,顧家並沒感到什麼意外。
對這已經算得上是很嚴重的懲罰,沒有任何人說一句“不該”,“罰重了”等類的話。
葉夢晴當時是想要他們家兒媳和孫女的命。
當年因她心思狹隘,他們家若不是孩子出息拯救,一家人可能當初也已遭受了滅頂之災。
所以不是不報。
給了機會饒恕過,她自己不記恩,不記教訓,現在的所有結果都是她咎由自取得來的。
沒有人對她半點同情,連同一向心軟的溫念也說了她句活該。
更別提桑榆和顧書烈等人,她給桑榆造成的傷,日後會在她手上留下疤,桑榆只恨她沒親手扇得了她幾耳光。
瞧自己手上那包裹的紗布,她就愁得深深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