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頁)

“但動手打人的事情始終都是不對的,而你們身為軍人家屬本更是應該起正面榜樣,互幫互愛,現在你們這樣扭打在一起是不正確的行為。

所以顧團長愛人和時營長的愛人,應該出於這裡面施力者的一方,受到處罰。

你們要對身上傷痛較多被捱打的,劉團長和董副營長的家屬,進行賠付她們傷痛醫療費用的責任,和道歉。

而劉團長嗎家屬也應該對出言冒犯顧團長愛人一事,在行為上對她道歉賠禮。”

“再者董副營長的愛人,”他看向廖嬋,“由於你的未澄清事實情況,導致雙方最終起了衝突。”

“究其事件根本原因,應對兩位劉團長和顧團長的家屬,進行深刻賠禮道歉,並寫兩千字自我檢討書一份,作為處罰。”

“另外。”他又看向屋裡幾個男同志。

“由於劉志平同志、顧書烈同志和時勇董兆軍同志,未在事件中對自己家屬之間的糾紛進行勸解阻攔。

未在思想上多加引導傳遞,團結互愛等軍人家屬友愛觀念,罰抄軍規紀律準則十遍,兩千字檢討悔過書一份。”

“對事情處理結果,你們有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