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縱火案的分析(第2頁)

    從某些方面來說,犯罪嫌疑人又進步了。

    但這種進步,陳青峰卻並不想為他的成就而感到喝彩。

    不過從這個案子,陳青峰看出了一點端倪,那就是兇手反覆的練習自己的犯罪技巧,其實是為了燒燬一間帶有人的房子。

    第四起案件,著火的是一處已經廢棄的建築物的地下室。

    那裡曾經是一處精神病院。

    但後來因為年頭太過久遠,失去了維修的價值,最後被曼徹斯特市政廳給廢棄了,甚至一度成為了曼徹斯特有名的鬼屋。

    據說,事發之前,那一處的土地已經拍賣給了曼徹斯特本地的一家地產公司。

    所以啊,當時建築物對外是不開放的,然而火還是著火起來,警方趕到現場發現火是從地下室燒起來的。

    不過開發商倒是表示,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幫了他們一個大忙,畢竟如果讓他們清運建築物內殘存的物品又要一大筆錢,現在因為縱火案燒掉了這些東西,開發商反而省了一大筆搬遷和處理垃圾的費用,所以等案子結束之後,那裡只要被拆掉就可以了。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縱火案接二連三的發生鬧得人心惶惶,卻沒有造成什麼財產損失的原因。

    但是陳青峰現在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因為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都在進行嘗試,到底他在嘗試什麼?為什麼火要從地下室開始燒?

    ……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晚上了。

    警察局裡其他人陸續走了。

    陪著陳青峰的曼徹斯特警察局的警員,此時也打著哈欠。

    陳青峰這才注意到,看了一下時間,發覺已經過了下班的時間。

    “抱歉,剩下的我們明天再看吧!”

    “好的先生!我現在負責把您送回酒店!”

    “離的不遠吧,這幾天我也知道方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對了,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啤酒!”

    “好的先生,我榮幸之至!”

    陳青峰跟陪著自己的警官也不太熟,畢竟兩個人一整天也沒說過幾句話,他們一起從警察局出來,陳青峰問了一下,對方說稱呼他為喬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