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守於規 作品

24.可是打虎的墨都頭?(第2頁)

 墨昊知曉,這大概是給自己殺死了大蟲之後,給予的身份。

 是一個統稱,但細分下來也同樣有著各種類別。

 有些是過去一段歷史的再現,一旦被進入便會自動派發一個相對合理的身份。

 這類之中,一些特定的事件屬於必然發生的事態,躲不過,避不了。

 根據流傳的脫離方法一共有兩種,一種是渡過某個事件之後還活著,便能夠脫離這一個。

 另一種則是將那件事完全改變、徹底扭轉結局,這樣一來所有人都能夠脫離不說,還能夠將徹底消滅。

 但後一種方法和前一種方式,難度不能說雲泥之別,只能說天差地別。

 墨昊沒有多想,直接就答應了下來,“若蒙抬舉,在下終身受賜。”

 知縣隨即喚押司立了文案,當日便讓墨昊當了衙役都頭,並且賜下一千貫錢。

 這是縣內衙門對於那大蟲的懸賞,縣內的富商同樣有一筆不菲的懸賞等著墨昊去拿。

 給墨昊立了文案,有個身份後,知縣便離開了衙門。

 縣裡面能夠驚動知縣的事情不多,平日裡知縣辦公也沒有太多麻煩事,所以知縣上班的時間……

 很靈活。

 韓雲縣雖然只有個縣名,但因為各路行商和商行的緣故,令這裡經濟流通,也讓許多人前來定居。

 慢慢的,這縣城的人口和麵積硬是超過了一個縣應有的水準。

 這對於知縣來說,自然是一項功績。

 墨昊從賬房那裡拿了賞錢之後,直接就和眾多衙役和獵戶分了,連振興中學的幾個學生也沒有漏。

 分錢的理由也很簡單,就說是打虎之時大家都出了力,理應有一份。

 他知道自己剛來就空降做了韓雲縣的公安局長,想要辦事難免會用到這批衙役,所以乾脆用到手的錢開道,也側面給這些衙役證實了他們在打虎的過程之中出了大力。

 要是有人疑問的時候,這些衙役大可說都頭都把賞錢分了,要是沒有出力會分給他?

 衙役們拿了賞錢散去之後,振興中學的學生們留了下來,見附近沒有其他人,墨昊也直接問道,“知道其他學校的學生在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