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二 作品

第4章 跟狗搶飯吃(第3頁)

 尤其想到幾十分鐘前自己還光著身子在林峰床上要給他服務。

 “睡不著,出來溜達會,這是你兒子嗎?”

 林峰摸摸虎頭虎腦的孩子,刻意語氣緩和的問了句廢話。

 “是,是我兒子。”

 桃紅不知該怎麼面對林峰,低著頭小聲回應著。

 “孩子剛才被狗咬了一口,我送你們去縣裡醫院打個疫苗吧。”

 林峰看著還在滲血的傷口,出聲提議著。

 “不,不用。”

 桃紅果斷的搖頭拒絕,林峰以為她怕花錢所以接著出口道:“一切費用我出,疫苗得趕緊打,不然容易得狂犬症。”

 “那也不用,謝謝你的好意了。”

 桃紅彷彿變了個人一樣,語氣異常的堅決。

 “那我去縣防疫站接個醫生過來吧,這麼小得了狂犬症總是不好的。”

 林峰眉頭都皺起來了,這女人怎麼對自己兒子這麼不上心呢。

 憑藉自己之前的人脈關係,去縣城接個醫生過來不是什麼難事。

 “不行,你也不準去。”

 桃紅再次拒絕,讓林峰也有點惱怒了,你自己不去還不能讓我去嗎?

 我是看孩子可憐,再說了我是鄉長,你還能管我嗎?

 “叔叔,我不疼了,你聽媽媽的,不要去。”

 “媽媽說了,去縣城的那條路,晚上有妖怪吃人。”

 “我爸爸就是晚上在哪條路,被妖怪吃了。”

 小卓抓著林峰的衣袖搖晃著勸說著。

 林峰自然不相信什麼妖怪吃人,但也聽的出來去縣城的那條路晚上不安全。

 想起白天來時的路況,林峰大概明白了,晚上視線模糊不清的情況下。

 路況的坡度以及彎度,一個不小心要麼側翻掉下懸崖,要麼撞到山體,造成滑石滾落。

 “好,叔叔聽你的不去了。”

 “那請叔叔去你家玩可以嗎?”

 聽到林峰的話,小卓沒有第一時間回話,反而看向自己的媽媽桃紅。

 因為玩這個字,在土家溝方言中,還有層別的含義。

 媽媽經常晚上帶人回家玩,第二天就會給自己買好吃的。

 “林鄉長,去我家也可以,就,就是別當著孩子面玩…”

 桃紅神色有些複雜,嘀咕一聲後,便在前面帶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