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抓捕(第3頁)
叮囑江行安後,朱劍馬上前去抓捕何某,正在樓裡奔跑的何某發現從後門進來的朱劍,暗罵一句糟糕,這種前後包圍就是要活捉自己。
走投無路的何某隻好拼命一搏,從小樓側邊的三樓窗戶一躍而下,幸虧他常年健身,身體強度比一般的人要高,加上落地的時候翻滾卸力,讓他幾乎沒有損傷的情況下安穩落地。
何某在落地之後思考過從前門跑還是從後門跑,因為前門停的有治安管理局的車,想必還有其他人蹲守在哪裡,也就是說從後門逃成功率高一些。
此時朱劍和李嶽一前一後進入樓裡,完全沒有發現何某已經離開了,等他們再次發現何某的時候何某已經走到了小區的後門。
何某剛剛跑出後門就看見左手持著證件右手拿著手槍的江行安。
“你只要再跑一步我就開槍了,看是你的腿快,還是我的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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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腳套我以為都很清楚就沒怎麼細講,其實也是害怕,有些不敢講,不過看到有人問起,那還是講一講吧。
總體圖
細節圖
觸發裝置的繩子需要繞蔣某的脖子半圈,用長條狀的東西卡住上吊繩索的圓圈中,這樣整個給觸發裝置保持平衡。
坐在椅子上昏迷的時候是低著頭的,所以當蔣某醒來的時候,第一個動作是抬頭。
一抬頭脖子就會拉動觸發裝置,另一邊的雕像也會失去平衡倒下,然後上吊繩索就會把蔣某拉起來。
因為觸發裝置的繩索在上吊繩索的下面,蔣某上升的過程中就不會帶走觸發裝置,觸發裝置直接掉在地上。
何某報警之後進入房子只要重新將倒下的雕像立起來,把觸發裝置收走即可,然後把蔣某重新吊在單槓上即可。
這個手法唯一的破綻就是脖子背後觸發裝置勒出來印記,但是這個不能當作證據,所以沒有什麼影響。
......
這個東西看看就行了有問題也別細究,萬一被舉報我哭都來不及了,本想單開一章的發現正文要一千字,所以只好在這一章上修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