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噠噠 作品

第111章 慕總天天喝紅糖水

江林可是解釋了半天,也不確定慕雲歌信不信,

畢竟,他是真的在網上學來的。

二人在大學城裡逛著,

江林牽著慕雲歌的手,在這裡,他們就像是普通的情侶一樣。

不過,很多人還是頻繁的看他們,無他,只因為慕雲歌的顏值太高了。

在文具店裡,

江林陪著慕雲歌買了一些宣紙和毛筆以及墨水。

他以前就是理科生,所以,對於練毛筆字是一竅不通。不過看慕雲歌似乎別有一些興致,也就都隨便她高興就行。

她願意練練字,也比她發呆難受好的多。

回到家裡,

江林就鑽進廚房裡去煮紅糖薑湯去了。

堂哥江才勝也離開了。

糖糖豆豆在玩世界地圖的拼圖,兩個孩子似乎被難倒了,都在專心的拼圖。

等江林把薑湯放在桌子上,去房間裡叫慕雲歌的時候,就看到她坐在桌前,落地窗外的天色已經黑透了,有些房子的光點,是溫馨的暖色調。

慕雲歌長髮微微紮起,垂著頭,眉眼寧靜神色內斂,修長的、骨節分明的手拿著毛筆,姿態優雅的寫著在宣紙上寫字。

她的側影纖細,

燈光落在她的身上,顯得她不染纖塵。

江林好奇的走過去,聞到一股子墨香味,看到紙上的毛筆字行雲流水、極其漂亮,筆跡瘦勁,鋒芒如同凌寒舒展的蘭葉一般。

江林只覺得好看。

但是,跟慕雲歌平時溫和的性子,卻並不相符。

“你以前肯定練過很久,這一手字,寫的可真好看。”

慕雲歌手上停頓下來,放下毛筆,眉梢帶著淡淡的笑意,“很久不寫了,大概八九年都沒有好好寫字了。”

“這麼多年?”江林嘶了一聲,“要是我,以前的東西,我可都記不清楚了。”

慕雲歌側眸看了他一眼,“我從記事起,就開始拿毛筆了,爺爺教我也費了不少心思,那時候性格活潑愛玩,爺爺說我寫字如雞爪。”

“怎麼會?”江林才不信。

慕雲歌一看就是什麼都很擅長的人,不過,聽她說以前性格活潑好動。

他倒是有些好奇以前的慕雲歌是什麼樣子的了。

他之前看糖糖和豆豆是雙胞胎,性格卻很不相同,本來以為豆豆安靜喜歡思考,跟慕雲歌更相似,但是現在看來,或許是糖糖更像媽媽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