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錯愛10(第3頁)
凌風伸手按下了門邊的電源開關,隨著日光燈的亮起,眾人這才終於看清了屋內的情況。
屋內的陳設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和大多數的出租屋一樣,非常簡單的擺放著茶几、沙發和組合櫃,櫃子上擺放著一臺老款電視機。
偵查員迅速在屋內展開了搜查。
凌風走到窗邊,拉開了窗簾,強烈的陽光立刻照進了屋內,取代了日光燈的亮度。
“凌隊,廁所有發現。”
偵查員這個所謂的發現可不是小發現,而是一個重大的發現。
廁所裡所呈現出的是一幅極為血腥的畫面,從地上到牆上,隨處都能看到噴濺的早已經乾涸的暗紅色印跡,乍看上去,有點像是一幅隨意的塗鴉作品,可惜的是,在空氣中瀰漫著的淡淡的血腥味告訴了在場所有的人,眼前的一切並不是塗鴉作品。
“馬上叫法醫和現場勘查過來。”凌風吩咐道。
“凌隊,在廚房找到了一個微波爐,在爐內外的縫隙裡也都發現了疑似血跡的痕跡。”
“看樣子我們是找到了第一案發現場了,沈輝的嫌疑是目前最大的,馬上在全市範圍內搜查沈輝的下落,在火車站、汽車站和飛機場進行布控,一定不能讓沈輝逃離本市,現在他是個極度危險的人物。”
就在法醫和勘查人員對現場進行蒐證的時候,房東也趕到了現場,他很清楚警察叫他來一定是有什麼重要的事,當他看到房門前拉起的警戒線和表情嚴肅的警察後,立刻緊張了起來,他知道出事了,而且絕對不是小事。
“我是房東,出什麼事了?”房東緊張的向門口的警察詢問道。
凌風聽到聲音後,走到了門口,問道:“警方懷疑住在這裡的租客涉嫌一起嚴重的刑事案件。”
“不會吧!我可什麼也不知道,我們只是房東和租客的關係,當時他租房子的時候我是有登記的,身份證複印件什麼的資料我都有保留,我看他是個老實人,才把房子租給他的,還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我租了那麼多年房子,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房東極力替自己辯解著,生怕被警方誤會他和租客之間的關係。
凌風自然知道房東的用意,他並沒有說什麼,而是拿出沈輝的照片遞給了房東。
“你看一下,當時向你租房的是這個人嗎?”
“就是他,就是他。”房東看過照片後,毫不猶豫的說道,“大約是半年前,他聯繫上我,租了這房子,還很爽快的付了一年的房租。”
“那你把房子租給他後,在這半年的時間裡,有沒有來這裡看過?”
“沒有,他錢都付了,如果沒事我也懶得過來。”
“那當時他租房子的時候有沒有說是一個人住,還是兩個人住?”
“他說就一個人住,他這人話不多,反正錢付了,我也就沒問那麼多了。”
“最近他有和你聯繫過嗎?”
“沒有。”
“這麼說你還不知道他搬走的事?”
“搬走?我完全不知道啊!如果知道的話,我肯定會過來看看的,要知道現在房租一直在漲價,他不租了,還有的是人想租呢!”
“他當時找你租房子的時候,有沒有帶一隻狗?”
“有啊有啊!”房東說道,“當時我本來不想把房子租給他,因為我怕他的狗會在我的房子裡隨處大小便,把屋子裡搞的亂七八糟的,可他一次性就付了一年的房租,還向我保證狗很聽話,從不在家裡大小便,我這才把房子租給他。”
“他帶的是隻什麼樣的狗?”
“白色的博美,頭上還戴著個粉紅色的蝴蝶結,挺可愛的。”
待房東描述完了狗的模樣後,凌風才拿出“雪花”的照片遞給房東讓他辨認,他之所以一開始不讓房東看照片,主要是因為狗有相似,他擔心房東會因為照片先入為主,而影響了提供的線索的真實性。
“是是是,就是這隻。”房東肯定的點頭道。
與此同時,偵查員在小區的保安處也瞭解到了一些情況,據值夜班的保安回憶,在第一名遇害者趙凱和第二名遇害者李偉被殺當晚,都曾有一個人騎著電動自行車從外面帶回一個鼓囊囊的大麻袋,因為這個人戴著鴨舌帽,再加上光線不好,所以沒看清具體樣貌,但是從他進入的樓道以及之後亮燈的房間,保安很肯定這個人就是沈輝,至於大麻袋中裝著什麼東西,保安就不清楚了。
在沈輝身上所出現的疑點已經無法再用巧合來形容了,凌風認為他應該就是兩起兇案的第一嫌疑人。
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