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狐 作品
第228章 以命相搏;是不是傻好高超的手段
直到此時此刻,她才驚覺,什麼守寡,什麼從一而終,在現實面前,毫無意義。
兒子都已經死了,讓王氏守住清白又有什麼用?
兒子能活過來嗎?
就算王氏把清白帶到棺材裡去,兒子也享用不了。
為了一些虛無縹緲的東西,她竟錯失先機。
別說兒子已經不在了,就算在,兒媳婦清不清白,跟她這個做婆婆的有什麼關係?
該在意的人應該是她兒子而不是她這個做婆婆的!
可世道就是這麼奇怪。
關於兒媳婦的一切,做婆婆的都要管。
管天管地,連他們房裡的事都要管。
連兒媳婦懷沒懷孕,懷的是男是女都要管。
比做丈夫的還操心。
最後,兒媳婦感激她了嗎?
並沒有。
脾氣好的,忍了,像王氏這樣,一忍就是一輩子。
脾氣不好的,管成了仇人。
何苦呢?
安享晚年不好嗎?
以前,她做了太多錯事。
如今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更可悲的是,眼下,她又犯了一個天大的錯。
如果當初,她能聽王氏的話,讓王氏招贅,去衙門過戶宅子,那如今她去衙門告狀,準贏。
事實上,根本就不會走到去衙門告狀那一步。
如果王氏招贅,宅子過戶,族裡那些人,哪裡敢明目張膽搶奪?
董氏後悔得腸子都青了。
明明是自己辛苦賺錢買的房子,憑什麼族裡輕輕鬆鬆就能搶走?
族長的小孫子,什麼都沒付出,宅子就成他的了?
這是什麼道理?
這口氣,她無論如何也咽不下去!
董氏氣得徹底瘋魔了。
思來想去,她發現自己無路可走。
難怪族長如此囂張。
這是算準了她只能逆來順受,忍氣吞聲。
可她董氏,從來就不是一個忍氣吞聲的人!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她敲響了登聞鼓。
告御狀沒那麼容易,需承受酷刑折磨。
董氏沒能熬過去。
她身體不好,死在了酷刑下。
衙役從她兜裡翻出一張狀紙和一封遺書。
她是個認死理的,認定了宅子是她和丈夫自己賺錢買的,與族裡沒有半點關係,族裡沒資格搶走她的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