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第2頁)

 相同資金買入?

 也就是說,我們如果想要拿回整款遊戲的所有權,就得把榮域資本先前投給我們的資金原封不動地還回去!

 可週寒之在我司投入的資金前後數額巨大,我跟吳凌一下子去哪裡弄那麼多錢啊。

 “不是周總,咱生意不能這麼做啊,”吳凌有些包不住火了,“敢情我們這合同籤的就更賣身契一樣了啊。”

 “吳總,慎言,”曾智提醒吳凌,說:“合同條例都是白紙黑字寫在那的,您簽約的時候沒注意嗎?”

 吳凌再次被噎得說不出話來。

 那麼問題來了,沒有整款遊戲所有權的項目,哪個投資人會稀罕呢?

 說周寒之不是有意為之,我不信。

 想到這,我不得不佩服這個男人的城府,也是,畢竟這個項目是給林西西鍍金的,他可不就得提前留一手。

 要怪,也只怪我們當初病急亂投醫,沒有仔細閱讀合同款項。

 我早該知道的,周寒之,又哪裡是那種任人拿捏的性子。

 “兩位這是怎麼了?”見我跟吳凌啞口無言,周寒之緩緩開口道:“兩位也不必覺得貴司像是吃了虧,在商言商,我們投出去的錢,自然是為了更大的利益,至於所有權嘛,我倒是可以給兩位一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