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四千 作品

第311章 突發狀況!

 可是當年,你知道這是多少錢嗎。 

 要知道,當時剛剛率領芝加哥公牛隊奪冠的邁克爾-喬丹,年薪才400萬美元…… 

 後來,經過討價還價,密爾沃基雄鹿隊給了“大狗”格倫-羅賓遜10年6800萬m國貨幣,這個,其實已經是天價合同了。 

 這份合同的出現,甚至逼的聯盟修改了新秀合同的規則,這也就是大家後來看到的,新秀合同的頂薪不得超過600萬m國貨幣,期限不得超過3年的那份合同格式了。 

 不過,說起來,“大狗”格倫-羅賓遜的這份合同也不是算垃圾合同,他的職業生涯場均得分21分,除了沒有大格局之外,也算是個很優秀的全明星球員。 

 而且後來隨著薪金暴漲,他的10年6800萬比起後來的超級天價合同,根本不值一提了。 

 但是,以小牛隊老闆庫班的性格,誰要挾他籤這種合同,就算是邁克爾-喬丹,他也是叫你立刻走人,所以沒有抽到狀元籤,真是不幸中的大幸,畢竟,“大狗”格倫-羅賓遜可是那年公認的狀元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