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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我覺得,老古這人挺好的。

 “被開除?”

 剛剛海天和華娛兩家公司的人還在為了爭取李毅加盟,唇槍舌戰。

 這會當事人突然告訴自己,他被另一家公司開除了?

 古松濤覺得有點難以置信。

 林逸點頭“嗯。了一聲。

 “方便說下原因嗎?”古松濤認真的看了李毅一眼:“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其實也沒有什麼……”

 於是,李毅將事情起因經過又說了一遍。

 只是在這裡面他沒有提蘇晴雪是她前女友這件事事,甚至都沒有說她的名字。

 “嘭——!”

 古松濤重重的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太過分了!這樣的人渣就該打,大不了賠點醫藥費,有必要把你開除嗎?”

 “嗯?”李毅有些意外,有點感動。

 事情發生後所有人都在指責他,讓他一度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做錯了。

 古松濤是第一個為他說話的。

 “您覺得我沒錯?”

 “也不能說完全沒錯,錯在太沖動了!”古松濤嘆了口氣,“你啊,還是太年輕了。”

 李毅小聲的嘟囔了一句:“我本來就很年輕。”

 古松濤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動手是最差的選擇。不過你被開除也好,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我還賠他們1000萬呢。”李毅又想起了心疼的往事。

 “1000萬?”古松濤驚呼了一聲,“他奶奶滴!這不是搶錢嗎?”

 老古同志的樣子看起來比李毅都心疼。

 “這事你怎麼不早和我說?”

 “我自己惹的事,總不能讓學校幫我擦屁股吧?”

 再說就算我說了,學校能給我解決嗎?

 學校還能替我賠錢是咋滴?

 “虧你還是大學生,這些年的書白讀了!”古松濤有點恨鐵不成鋼。

 他覺得今天很有必要和這個混小子科普一下法律常識。

 “你知不知道法律裡有條規定是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不視為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還有這麼一條規定?

 可這學校也沒有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