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160章 十年之約(第2頁)
奈特一聽這話,表情先是有些驚訝,但很快便恢復如常。
他了解吉米的性格,說好聽點是謹慎,說難聽點就是一毛不拔。
在華夏的神話故事裡,可以找到與他幾乎一般無二的原型,那就是貔貅。
換言之,這個人對錢這方面,永遠是隻進不出。
別看他之前就已經是律所的高級合夥人,但他始終不願意花錢認購哪怕一股期權。
一般來說,合夥人的期權獲取途徑除了董事會激勵之外,還有董事會出售,多數都是給一部分,然後賣一部分,這樣也能讓合夥人出錢參與,一旦他們真出了錢,他們就會真正將自己視作律所的一份子,繼而更加努力的工作。
這種方法對絕大多數人都適用,唯獨在吉米身上不靈。
吉米的投資觀,就是除了錢之外的什麼都可以拿來投資,但就是錢不行。
不投錢賺一百萬,投十萬能大概率能賺兩百萬,那他一定選不投錢賺一百萬這一項。
所以這時候想要錢而不是期權,也確實符合他的人設。
想通了這一點,奈特便沒有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結,心中暗想:“不管他到底是要期權還是現金,總之他只要跟我簽了10年合約,確保他10年不會反悔,不會從我這裡離職就夠了,既然她背後是史蒂夫·羅斯柴爾德,那隻要把他留在埃利斯,我就能高枕無憂了!現在公司發展蒸蒸日上,他不要期權那是他的損失,將來後悔可不能再來怪我。”
於是,奈特非常爽快的說道:“沒問題吉米!既然你堅持要拿現金,那我們就按你說的辦,籤10年協議,每年我額外支付你一千萬美金的獎金來抵消你全部的期權。”
吉米提醒道:“還有我的底薪你已經答應我翻一倍,那就是四百萬,每年我的保底收入就是一千四百萬美金。”
奈特擺擺手:“吉米,你這想得未免有些過於保守了,400萬是你的底薪,1000萬是你的期權折現金,如果你表現出色,還會有特定的績效獎金以及項目獎金,以你的能力,一年做個兩千萬還是不成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