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357章 跟馬嵐有關!(第2頁)
滿近山其實也並非本名。
他原名徐見喜,和梅玉珍不一樣,他是前些年為了生計,被人騙到緬北幹詐騙的。
但是因為常年愛喝酒,導致腦子反應速度略慢半拍、嘴比較笨,再加上業務不太熟練的緣故,在緬北非但沒賺到什麼錢,還差點被人把腰子割了。
用當時緬北那個老大的原話說,這樣的廢物留著不僅創造不了一點價值,還他媽浪費糧食,只有把他的腰子割了才能收回成本。
當時他剛好認識了同樣在緬北混不下去、剛剛年滿二十歲的滿英傑,倆人生怕哪天真被割了腰子,於是便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魔窟裡逃了出來。
逃出來之後,兩人也不敢回國,就在當地找了路子,偷渡來了美國。
與梅玉珍不同的是,梅玉珍當時是湊錢給蛇頭交夠了費用才偷渡過來的。
但徐見喜和滿英傑跑出來的時候身無分文,所以為了能逃出生天,只能在黑心蛇頭那裡簽了一個高利貸的協議。
從緬北偷渡到美國,費用是一萬五千美元,分期付款,連本帶利,一共要還蛇頭三萬美元。
蛇頭也根本不怕他們跑路,因為蛇頭根本沒把他們直接帶到美國,而是先帶到了墨西哥。
反正只要上了蛇頭的船,就跟當年被歐洲人販賣的奴隸一樣,生死由不得個人了。
聽話的,能活著到船靠岸,不聽話的,直接腳上捆著石頭,當場就丟進大海里沉底了。
兩人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哪敢有半分不從,於是就跟著船一路到了墨西哥。
兩人在墨西哥下了船,便被迫在墨西哥往直腸裡塞了幾包違禁品,之後又拿著蛇頭提供的假身份,從墨西哥到了美國。
按照蛇頭的價碼,運一次折價三千美元。
如果老老實實聽從吩咐,賺錢還清欠款就能恢復自由。
否則的話,與蛇頭合作的墨西哥幫派以及美國幫派,隨時能讓他們暴屍荒野。
兩人無奈,只能聽話照做。
兩個月的時間,兩來來回跑了十次,才算是恢復了自由。
而當時,負責安排他們進出邊境、並且在美國這邊接貨的,就是梅玉珍。
梅玉珍當時已經混出了一些名堂,認識了一個專門從墨西哥往美國以及世界各地倒騰違禁品的亞裔大哥,從此成了專門想方設法幫助對方運貨走貨的“承運方”,後來等這倆人還清了欠蛇頭的債,梅玉珍便乾脆把他倆收編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