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藍 作品
第626章 必須得給她錢(第2頁)
當初她不就是這樣嗎?只看中李光遠城裡人的身份,就能把乾淨的身子給他。
她能,別人也能。
“媽,我不想離婚。”
李老太太也覺得閨女不能離婚,不離婚就得滿足張家。
而且換個角度想,張家人現在全都指望著她閨女過日子,一家人只有她閨女手裡有錢,張家人還能虧待了她閨女?
到時候張家還不是她閨女說了算,張文斌哪裡還敢打她?
這樣一想,李老太太豁然開朗。
也明白閨女回來時和她說的那些話,必須得給她錢。
“光遠,你妹妹說的對,她不能離婚,你已經離婚了,你妹妹再離婚,咱們老李家的脊樑骨還不被戳斷了?我還想著回頭再給你找個媳婦兒,讓你們小兩口好好過日子呢,如果你妹妹離婚回了家,哪家姑娘還願意嫁你?”
李光遠自然知道這個道理,以他的條件再娶個媳婦兒應該沒問題。
如果妹妹回來了,還要帶回來個小的,養著一大家子就夠他喝一壺的,誰家好閨女願意嫁給這樣的主?
真娶個半傻半呆的,那不是又要多養一個?
可要跟他要錢……
“我手裡確實沒錢,要不然你跟文斌說說,讓他先自己想辦法,等過段時間我手裡有富餘了再借給你們。”
他故意把借字咬得很重。
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是個嫁出去的妹妹。
李冬梅卻絲毫不在意他怎麼說,總歸到了自己手裡的錢,就沒有還回去的道理。
她媽都沒讓她們還過他哥錢。
在她眼裡,她哥的錢就等於家裡的錢,等於她媽的錢。
她媽的錢就是自己的錢。
眼下是怎麼弄到錢,張文斌那裡肯定是等不了的。
她抹了一把眼淚,眼睛亮晶晶的看向李光遠。
“哥,你知不知道林家怡現在有錢了?”
再次提到這個名字,李光遠想到的卻是林初夏和夏陽食品廠。
有些不耐煩的開口,“她能有什麼錢?”
林初夏和她一直不對付,好像和林家關係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