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藍 作品

第626章 必須得給她錢(第2頁)

 當初她不就是這樣嗎?只看中李光遠城裡人的身份,就能把乾淨的身子給他。

 她能,別人也能。

 “媽,我不想離婚。”

 李老太太也覺得閨女不能離婚,不離婚就得滿足張家。

 而且換個角度想,張家人現在全都指望著她閨女過日子,一家人只有她閨女手裡有錢,張家人還能虧待了她閨女?

 到時候張家還不是她閨女說了算,張文斌哪裡還敢打她?

 這樣一想,李老太太豁然開朗。

 也明白閨女回來時和她說的那些話,必須得給她錢。

 “光遠,你妹妹說的對,她不能離婚,你已經離婚了,你妹妹再離婚,咱們老李家的脊樑骨還不被戳斷了?我還想著回頭再給你找個媳婦兒,讓你們小兩口好好過日子呢,如果你妹妹離婚回了家,哪家姑娘還願意嫁你?”

 李光遠自然知道這個道理,以他的條件再娶個媳婦兒應該沒問題。

 如果妹妹回來了,還要帶回來個小的,養著一大家子就夠他喝一壺的,誰家好閨女願意嫁給這樣的主?

 真娶個半傻半呆的,那不是又要多養一個?

 可要跟他要錢……

 “我手裡確實沒錢,要不然你跟文斌說說,讓他先自己想辦法,等過段時間我手裡有富餘了再借給你們。”

 他故意把借字咬得很重。

 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是個嫁出去的妹妹。

 李冬梅卻絲毫不在意他怎麼說,總歸到了自己手裡的錢,就沒有還回去的道理。

 她媽都沒讓她們還過他哥錢。

 在她眼裡,她哥的錢就等於家裡的錢,等於她媽的錢。

 她媽的錢就是自己的錢。

 眼下是怎麼弄到錢,張文斌那裡肯定是等不了的。

 她抹了一把眼淚,眼睛亮晶晶的看向李光遠。

 “哥,你知不知道林家怡現在有錢了?”

 再次提到這個名字,李光遠想到的卻是林初夏和夏陽食品廠。

 有些不耐煩的開口,“她能有什麼錢?”

 林初夏和她一直不對付,好像和林家關係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