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難辦也得辦(第2頁)
再者說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只待在一個地方。像是菜刀鬼的案子,他媳婦就跑到了正城。
出差蒐集指紋,不僅採集人員會很累,財務人員也會很累,心裡累。
交通費,食宿費……
“看起來,很難辦啊。”驥二郎突然停下了手上的動作,面無表情的看著駱民偉。
駱民偉心中一驚,耳邊彷彿響起了一聲雷鳴——難辦?那就不要辦了!
“很難辦,確實很難辦。”駱民偉語速飛快的道:“但我保證辦成!”
說著他就拿起了電話,當面打給了田川新區分局的大隊長。
“喂?吳大。”
“誒,大概是這麼個情況,你們那的無名屍骨,專家看了但沒眼緣,不喜歡。”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別急,因為我比你更急。”
“你們轄區有個命案積案,叫左繼龍的……”
駱民偉大概說明情況,就聽到了吳大不解的聲音。
“那個案子其實不用管了,指紋沒比中的情況下,被害人家屬選擇了起訴整棟樓的所有人。有些想要息事寧人的已經賠了錢,還有些也快到了法院的執行階段。”
高空拋物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是其它的經濟損失,受害者一方在查不到真兇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起訴整棟樓的所有住戶、租戶,以及物業管理方。
這是龍國的法律明文規定的: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類似於交通事故中撞死了人,不管是不是被撞死的一方全責,司機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與其討論是否合理,不如老老實實的買保險,要不就別買車也別開車——你不撞別人,也擋不住別人撞你。
駱民偉一聽這話,本就有些頭大的他就更頭大了,因為他無可指摘。
從常理來看,從正常的世界觀來看,這種意外事故的被害者已經死了的情況下,如何安撫家屬才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
民不舉,官不究,這句話完全可以用在這裡。
死者沒有伸冤的權力,也沒有拒絕賠償的權力,死了就是死了,不存在了。
但現在不是正常情況,不是正常的世界觀,在有些神奇的驥二郎參與其中之後,情況就變的神奇且複雜起來。
高空拋物致死案的死者左繼龍,選擇了繼續伸冤!
聽聽這句話,多麼神奇啊。
駱民偉想到了這句話,滿心都是無奈。
他都不需要問驥二郎左繼龍在其家屬接受了部分賠償之後,是否已經沒有那麼多伸冤的執念了,更不需要問賠償全部到位之後,是否會放棄伸冤。
因為答案很明顯。
若非如此,驥二郎完全可以給左繼龍的家屬,比整棟樓的住戶租戶能給出來的賠償款更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