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出院!

 圖窮匕見。

 駱民偉算是明白了,這驥二郎確實對bba之類的豪車沒什麼興趣,甚至可以說對豪車沒什麼興趣。

 但他對掙錢有興趣。

 只是他自己找上門去,說自己能夠看見鬼,然後巴拉巴拉的說一堆神棍的話,是很難掙到錢的。

 所以,驥二郎需要背書——對人對鬼皆如此。

 申市虎河分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駱民偉,無疑是非常有用的背書。如果駱民偉願意的話,還能夠提供很好的人脈關係。

 直接跳過陳律師之前提的建議中,需要積累的初始階段。

 “您要錢幹什麼?”

 駱民偉問出了一句廢話,又補充道:“我的意思是,要很多錢。”

 驥二郎面對自己的鏟屎官兼背書,耐心的解釋了一句。

 “我當初送那位出租車司機的兒子上大學時,租車和來回路費就花了四千多。找商場的人幫忙配合搞抽獎活動,送他蘋果四件套,又花了三萬多。”

 “加起來超過四萬了,你知道我在這裡的工資,扣除治療費之後還剩多少嗎?”

 我就知道不是送人去上大學這麼簡單。

 駱民偉下意識的問道:“多少?”

 驥二郎沒有回答,駱民偉也沒有追問,李胥麗不好出聲。

 安靜了片刻之後,駱民偉問道:“您是有什麼想法嗎?如果需要我的話,如果可以的話,能說一說嗎?”

 懂事。

 驥二郎面露微笑道:“先破案。”

 駱民偉和李胥麗的情緒都被調動了起來,當即拿出了他們準備好的案件,但並不是卷宗。

 龍國法律規定,案件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理階段,案件卷宗和照片都屬於秘密,除了辦案單位民警、檢察官、法官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閱卷。

 是類似於上一次李胥麗拿出來的部分案件信息,有了駱民偉這個大隊長在,相比之下要更詳細。

 這不算違規,類似於警隊在技術水平不足的情況下,邀請相關方面的專家提供技術支持。

 這也算違規,因為從科學的角度來看,驥二郎不算專家,還是個確診的精神病。

 但駱民偉卻不再像之前那樣嚴謹,也沒有一開始對李胥麗說‘這個世界上沒有鬼’那麼堅定。

 只能說,事實勝於雄辯。

 驥二郎聽著介紹,看了看一些文件信息之後,從中挑選出了三個案件。

 駱民偉好奇道:“有什麼共同點嗎?我的意思是,關於你的……陰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