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不二 作品
第434章 七月十三號,你在幹什麼?(第3頁)
可是,讓他承認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他又不甘心。
“警察叔叔,我真的是冤枉的。”
“他有說這照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嗎?”
“在七月十三號的晚上。”
“你七月十三號晚上,你在做什麼?可有證人?”
葉墨皺著眉頭開始思考。
七月十三號晚上?
他記得那天有一個聚會,然後,在聚會的時候喝多了,後來就回家睡覺了。
他現如今已經不住宿舍了,在外面買了房子,所以,直接回到了家,家裡除了一隻貓之外,也沒有人可以給他證明。
總不能把家裡的貓抓來給他證明吧。
“警察叔叔,我十三那天正好有個聚會,我在聚會上喝多了。是朋友把我送回家的。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就是在家裡。”
關於那天的記憶,葉墨其實記得並不清楚。
在他看來,那天跟尋常的一天沒有什麼區別。
若非要說區別的話,那也就是那天他喝了很多酒。
“你說的話,我們回去核實。”
警察也看出在葉墨這邊也問不出什麼東西,所以,直接停止了詢問。
葉墨被帶回到了看守所,警察則開始緊鑼密鼓的調查葉墨十三那天的行動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