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財來財啊 作品
第二百五十八章 沒有有王法(第2頁)
“沒想到他居然以自己是馬監副監事這種話四處勒索欺騙人,當真是可惡,請劉公子將此人交到我的手上,我定會讓人查明情況,若當真如此的話,我絕對不會輕饒他!”
“到時候一定讓他去縣衙吃點苦頭,好叫他不再敢做這樣的事情。”
說著,他掀開眼皮兒,看向了司安,語氣試探的開口詢問道。
“如此,公子可還滿意?”
呵呵,司安滿意嗎?
自然是不太滿意的。
他眯著眼睛盯著馬龍。
馬監的雜役?
我看你也當我是個聾子,當我沒聽到你最開始喊出來的那幾嗓子嗎?
若我當真信了你的鬼話,那我就是個二百五了。
不過心裡罵了人,這嘴上卻不能直接開口。
反而是裝作了聽到這話後,有些不可思議的樣子,當場愣怔住,隨後反應了幾秒鐘。
像是不太理解這馬龍怎麼就如此坦坦蕩蕩的承認了張三的身份一樣。
司安考慮了一下,隨後,有些遲疑的點頭。
“這……這做法倒也正確。”
聽出來了,司安口中的遲疑,馬龍想了想,繼續開口。
“公子可是不相信我會如實查辦?”
“若是不相信的話,公子不是來咱們蘭陽城準備實地考察好,確定能不能做成這筆生意嗎?”
“那正好,多留一些個時日,一邊實地考察,正好能夠等著本官確認這張三兒的事。”
“到時候,如果出了結果,我可以叫手底下的人去給公子送個信兒。”
俗話說得好,這強龍不壓地頭蛇。
無論是什麼鄉紳富家大戶,去了外地,就得老老實實的。
否則,將人惹惱之後,將一些個原本簡單的手續給卡住,那就成了麻煩事。
況且馬龍覺得自己都點名了,他是過來做生意的,想來這公子哥也不願意多生事端
否則被一個人訛上了是小事,搞得做不成生意,耽誤了賺錢才是大事。
再者說了,當街訛詐的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