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人之初性本...呃...(第2頁)
"呃...問題是駱媛三令五申跟我說了,如果我去找那個男的麻煩,她就跟我分手..."梁林金這三個人的關係我和發小研究過,一致覺得,這種事如果確實乾乾淨淨,那麼只有他們那個時代的人,學識才華像他們一樣高才做得到,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和社會風氣絕對不可能,而且,我們現在的人也不會有那麼高的才學支撐他們的高級趣味。
"承蒙先生不棄,區區小事在下願效犬馬之勞,除去這個心腹之患,省得屎屙到頭上你再反悔..."
"我再想想吧,你別老是動不動就要跟人動手,咱們都是大人了,動手都有後果,你是有錢有到不行嗎?再說,駱媛說了要跟我分手,我還去找麻煩,我不是..."
"放心吧,我覺得女人這方面爹爹比你懂,趁現在她和你愛得水乳交融沆瀣一氣蛇鼠一窩狼狽為奸,痛下殺手別讓她養這麼大一個毒瘤,哪怕那男的不毒,駱媛這麼養下去也要病倒了——在這方面,做人就要一心一意,老子經常跑出去在多少女人之間踩高蹺走鋼絲,我還不知道嗎?你把她這個瘤子嘎了,你才能跟她走得更遠,天天有個野漢子在你眼皮子底下跟你女朋友吊膀子,你還是個男人嗎?以後出去見了人先給自己倆嘴巴,說三聲‘我不是個男人’再談別的事情,老子替你害臊..."
"那她要是跟我分手呢?"
"你別理她,她說分手,你就不分,過段時間看看她到底服不服...我猜,照你說的這個情況,駱媛搞不好巴不得跟你分手去找那個男的——做夢去吧她!老子每天揍那男的,揍得他沒法在蘭州待為止,她要是不跟你好,那她找誰我揍誰,一輩子陰魂不散跟著她,讓她一輩子都只能蘿蔔茄子擀麵杖——喂,你記著點把我這個話帶給她,老子說到做到,這你總信得過我吧,我反正不讀書,要做到這個也很...很容易(其實我還是有點想回去讀書的,但是,不管了,先處理這個事)——女人糊塗,是因為她們盲目相信自己的感覺,男人不能糊塗啊大哥!拿個主意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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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就這麼幹!他媽的我早就看那個賊娃子不順眼了..."
道理?道理都是人說出來的,你能說我的話就不對嗎?這玩意沒有對不對,只有做不做,這種事你別忍著,不愛都可以,但是不能綠,大家都別綠,速度地處理了繼續往下活,別拉低彼此的人生高度。
所以喝完以後我和發小滿世界找那個男的,那小子在球場裡踢球,發小遠遠地給我指了一手指頭,我跑過去一個突襲把他放倒騎在身上就打,結果他們一起打球的過來把我拉開,我還跟那個球隊隊長說話呢這個吊膀子突然當胸口頂了我一頭——踢足球的嘛,腦瓜子都硬,一頭頂得我跌跌撞撞往後倒,發小見我吃虧跑過來拉倒那個小子就打,倆個人二對十一邊打邊跑——後面整個球隊都跑過來追我們,我倆就一邊跑一邊嘻嘻哈哈,繞著那個學校跑了三圈才算把那些人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