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酒醉心裡明(第2頁)
我喝多腦子乾脆就停轉了,絕不是借酒撒瘋那種人,而是記憶清除那種——年輕的時候喝大酒其實有時候會出於好奇,我很想知道自己喝了大酒以後到底能幹出多離譜的事來——有倆次記憶猶深,一次是頭天中午跟人喝了酒,第二天中午醒來發現跑到了西安,躺在滿是尿騷味的城牆根下面,渾身只有幾十塊錢差點不夠買回來的車票;第二次是在酒吧跟一幫姑娘搭訕,去夜店開了第二場喝多,第二天爬起來跟五六個不穿衣服的姑娘滾在一張雙人床上,地上滿是不知道誰吐的穢物...
你知道,如今社會有很多不知死活靠四處騙錢生活的廢物,這幫人男女都有,他們的手法都差不多,拿假裝的好意或者感情慢慢勒緊網羅的繩子,先欺騙別人的感情,再欺騙別人的錢,到手以後趕緊把各種電話、微信、某音、某書這類的賬號全部拉黑然後消失掉,換一個地方換一個人繼續這一套。這類人之所以能活下去,全靠別人的善良和懶惰——你沒聽錯,是懶惰,比如我吧,我難免也會遇到這種人,有時候為了哄哄自己或者消磨時間也會跟她們來往,等她們失去耐性拿錢走人,我蠻可以一追到底把她物理消滅,省得她再去坑害別人——比如前面我說過的路妍幫我辦的案子,但是大部分時候我其實是懶得折騰,因為前後沒幾個錢,而且我把她送進去以後就不會有人上當了不是嗎?吃虧也不能只緊著我一個人吃吧,我知道不把她弄進去她以後還會拿這套去坑害別人,但那就不是我的事了——她是這樣的人沒有我的責任,她將來去坑害別人也沒有我的責任,但是我把她送進去關三到七年那可就有我的責任了不是麼?所以我因為懶得給自己增加什麼心理負擔就把她像放屁一樣放掉了,氣得路妍罵了我好久,說我這個人沒有社會公義...又不是我把社會弄成這樣的對不對,社會怎樣跟我沒關係,但是把一個小姑娘關三到七年我是真的會有心理負擔的好吧...就像一個笑話說,如果你有一個億你願意捐出來嗎?願意的。那你有一輛車願意嗎?不願意。為什麼呢?因為我真的有輛車...社會公義什麼的我當然也可以承擔,起碼口頭上我是特別願意的,但是如果要我在公義和心理負擔裡選一個,我還是會選擇沒負擔,因為沒負擔可是真真切切每天都要體現在我身上的,公義什麼的,大家可以一起慢慢努力嘛,又不是我一個人去做一件事就能改變社會風氣的對吧...
小主,這個章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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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路妍說我缺乏正義感,她簡直是說到了點子上,因為我本來也不是什麼好人,做好人做得還不夠扎心嗎?
當然,我說起這個事,不是要討論什麼正義的話題,而是告訴你這個世上有很多人以為把一切都刪掉就能解決現實裡的問題,不行的,你只是沒遇到我有精神要搞事情的時候,不然你天涯海角都跑不掉。我後面進化出了一種類似因果論或者宿命論的觀念,喝多闖了禍絕對不會跑的,甚至還要留在當場把昨天喝多幹過的事情都問問清楚,該補償的補償,該清算的清算,該買票回家的回家,該爬起來擦地的擦地,跑有什麼用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