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廉 作品
紫檀棺木案(13)都有不在場證明(第3頁)
賬房先生的時間線,夥計可以作證。
到目前為止,周大郎的殺人動機最為明顯。
但,他不是。
這不是從這些線索來判斷,而是從戲本的角度去解謎。
當知道這是一個劇本殺後,兇手,就已經被內定了。
整個推理過程,我們就要從劇作者的角度去分析,因為這是劇作者做的一個迷題,所以,我稱之為解謎。
在刑偵這裡,這顯得很不專業。
但我們時間有限,有具真的屍體在給我們倒計時,所以,我們只能用這種更快捷的逃課方法。
在戲本里,越為明顯,越早跳兇手的,往往,不是兇手。
我看向周大媳:“你剛才說週二媳偷人是怎麼回事?”
周大媳嫌惡起來:“我買菜的時候聽說的,說有人看見二媳偷人了,二弟最近才心情不好的,但二弟這人好面子,多半因為這個二弟才不說,不然早休了。”
我立刻看週二媳:“周家大媳說的可是事實!你是否與他人有姦情!”
週二媳慌了,又哭了起來。
這一哭,就暴露了。
就在這時,依依回來了。
“大人!有發現!”依依立刻拿出的她的小本本,“周家當鋪夥計說,周家二爺是巳時到的,酉時離開,就沒見再回來……”
哦?新的時間點出現了。
我和秦昭相視一眼,他補上時間,原來週二郎在下午五點的時候出去過。
那麼,他,又是怎麼突然出現在帳庫裡,被人殺害燒死的呢?
依依繼續說著:“期間,午時左右,周大爺來了,但待了不到一刻,怒氣衝衝走的……”
夥計的口供又佐證了賬房先生的口供。
“未時左右,二少奶奶來了,但不一會兒就走了,到酉時二刻,他與賬房先生一同關門離開。”
依依帶來的線索將每個人的時間線坐實,他們彼此都可以給對方作證,也讓他們都有了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