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廉 作品
民事糾紛(5):損壞他人財物杖四十(第3頁)
我繼續說:“你進行防衛,把人打傷了,犯罪嗎?”
秦昭對著我的半側臉雖然發紅,但他的神情卻在我的話中越來越
認真,越來越專注。
他深邃的眼中眸光倏然收緊,他微微驚歎:“原來這是正當防衛,這個詞不錯,可用在律令裡。”
說罷,他站起身,肅然目視前方:“正當防衛,就是我朝律令中,若他人慾傷害你,你可進行反抗,在本案中,吳金根對大灰傷害在先,大灰反抗在後,便是正當防衛,大灰無過錯,亦無罪!”
“哦——”老百姓們聽懂了。
吳金根徹底呆在原地。
別說吳金根,丁桂全也傻眼了。
王慧萍一下子跳起:“那是頭驢!是頭畜生!”
“你明知它是頭畜生,你還打它,它自然會反抗!”
“所以畜生的主人應該來管啊!”
“畜生的主人那時不是正在被你打嗎!”
王慧萍當即呆立在原地。
我看著王慧萍繼續追問:“王慧萍,本官問你,那頭驢是你家的嗎!”
王慧萍回過神,不服氣地白眼:“當然不是!”
看來時間久了,王慧萍忘了害怕,又開始囂張。
“不是就對了!大灰是丁桂全的!屬於丁桂全的財物!你毆打大灰經過丁桂全的同意了嗎!沒有就是損壞他人財物!秦昭!你告訴他們損壞他人財物怎麼判!”
秦昭一臉正經:“杖四十,或是賠償錢財。”
一聽到杖四十,吳金根眼神就顫抖了。
我拿出令籤,還沒丟吳金根就開始求饒:“大人饒命!饒命啊——小人已被踢傷,這四十板子下去,小,小人就死啦——小人願意賠償!小人賠!”
吳金根拼命掏衣兜,拿出了一包碎銀子。
王慧萍恨得咬牙切齒,指著我:“好啊,我算是看出來了,你今天就是想針對我是不是!你等著!”
“等著什麼?”我冷笑,冷冷盯視王慧萍。
她在我陰沉的目光中,眼神開始發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