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吃人的惡鬼,是他最重要的親人(第3頁)
別看他已經一百歲
了,但是身體還算是硬朗偶爾還能下地幹活。
他打算收養這個孩子,但是村裡面的人都勸他。
一把年紀了沒準哪天都死了,哪裡還有閒心去照顧一個孩子。
而且村裡面都說這老人活得太久折了孩子的壽,何苦養個小嬰兒不如送福利院。
但是劉玉龍不這麼覺得,他只是太寂寞了想找個伴。
就這樣他最終還是收養了孩子,給他起了個名字叫做劉志輝。
對外就稱是自己的重孫子,日子過得還挺順遂但是當他一歲的時候出事了。
惡鬼的靈魂太過強大,這麼小的身體承受不住。
他需要吃掉活人的器官吸收自己的身體,還有吃掉人的靈魂才能繼續活著。
就在二月二生日這天,吳匪自己爬了出去咬死了鄰居家二歲的小女兒。
劉玉龍看到滿地鮮血的時候被嚇到了,此時卻聽到了吳匪說話。
“我如果不吃了她就會死!”他自言自語說話不是第一天了。
一開始覺得是自己聽錯了,可是看著它大口啃食著那女孩的眼睛還是被嚇得臉色慘白。
原來他好心收養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人,而且每次到二月二這天都會想要吃人。
一開始是眼睛,然後是腎臟,隨著劉志輝慢慢長大村裡面接二連三死人。
畢竟誰也不會懷疑一個孩子,警察來調查後沒有結果就不了了之。
反而成了村裡面的恐怖傳說,到了這天很多村民就會離開村子避禍。
就算劉玉龍知道是他做的,可是卻依然選擇了隱瞞事實。
隨著他越長越大,劉志輝往日裡跟正常人一模一樣。
直到他二十歲之後在外面打工賺錢,跟著幾個朋友開了一個修車廠。
這幾年賺了不少錢,給家裡面蓋了二層小樓日子過得很平淡。
除了每年都會殺一個人外,往日裡劉志輝對他都是非常孝順。
就算是他癱瘓在床上,也會每天往返回來照顧他。
索性劉玉龍就不再管他吃人的事情,直到今天他被村民抓起來要埋到山上。
吳匪這些年吃了二十四個人,就只剩下最後的心臟。
這個心臟必須要吃恩人的心,只要吃了他就可以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