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兩人把甜菜根拎出來,誰想,第二天捕獸夾就有了結果。

狼嚎聲響在半夜。

她還沒起,章秋已經把燈打開了。

從窗戶往外看去,鬼魅一樣的黑影,跳動著綠光的眼珠。

房車外,響起了拍門聲,和爪子刮漆的尖銳撕扯聲。

粗粗望去,有七八頭。

而更黑更沉的暗夜裡,看不清楚具體數量。

“這事不對勁。”餘溪風站在二樓。

車頂升上去,餘溪風站直了身體,頭髮還沒來得及紮起,半搭在耳邊。

她手中的槍端的很穩。

即便是餘溪風,赤手空拳和這些狼去搏殺,勝算也不大。

當然也可以躲進空間。

怎麼糊弄章秋另說,這個初見雛形的據點就不能要了。

它會被標記成狼群的地盤。

餘溪風很快做好了決定,

她要給自己再添個肉菜。

餘溪風掏出一把弩箭遞給章秋:“練練。”

這是章秋第一次踏足餘溪風的二樓。

他站在欄杆邊往下看。

狼直起身體,攀著房車要往上爬。

餘溪風的槍響了。

子彈沒入了頭狼的頸部,精準而狠決。

這一槍分明命中了腦袋,頭狼卻沒有死去。

他站在群狼的最高處,仰天長嘯。

像是滾油入水,群狼沸騰躁動起來。

狼群似乎被激怒了。

這麼大的狼,能夠在第一眼被自己誤認成是獅子的狼。

章秋深吸了一口氣。

第二槍,第三槍,第四槍。

槍聲飛快,最開始聽到章秋耳中,還動人心魄,到了後面,已經無暇旁顧。

章秋的準頭沒法去盯頭狼,他將目光瞄準了最近的,半隻身子已經快要跳進來的狼。

弩箭射出去,射到了另一隻狼的腿上。

餘溪風打空了一隻彈夾,面沉入水。

“我就該搞點炸藥,誰敢過來炸他全家。”餘溪風低低罵了一聲。

章秋手忙腳亂地上箭,

餘溪風顯然沒空指點他。

在群狼環伺下,章秋無師自通,而且通的飛快,很快也打出去了第二組箭。

部分子彈不可避免地濺射到其它狼身上。

頭狼身上十幾個血口子,終於不甘地倒在了地上。

頭狼憤怒的嚎叫聲響徹疆山。

頭狼一死,其它狼不再有最開始的衝勁了,攻勢緩了許多。

就在這時,餘溪風搭起來的棚子,塌了。

場面一度混亂極了。

打死頭狼之後,餘溪風也摸出了一點經驗。

節省了一些子彈。

第四夾子打死了兩隻。

餘溪風抽空打起了遠光手電筒,章秋打死了一隻,場地上還有七隻。

狼生性記仇,就這麼將它們放回去,以後沒有安生日子過。

餘溪風沒有吝惜子彈,甚至因為怕漏掉,餘溪風都是挑最遠的打。

最近的一隻,都快蹦到餘溪風臉上了。

情急之下,章秋手抓箭矢,捅穿了狼眼。

血迎頭澆了餘溪風一臉。

剛把槍頭轉過來的餘溪風:“……”

她閉緊了嘴,免著狼血流進去。

場上只剩下三隻時。

已經不能稱之為狼群了,它們開始往後退,退了幾步之後調整方向,拼了命地往外竄。

餘溪風把章秋的弩箭拿來。

打起槍來,她還心疼子彈,至於弩箭,餘溪風上箭的速度比起打槍也不遑多讓。

章秋只覺得餘溪風的手像是在彈鋼琴一樣,快的讓人眼花繚亂。

卻又每一步都恰到好處。

最後一隻,在離開弩箭的射程之前,也倒在了地上。

餘溪風收起了弩。

好腥。

……想吐。

餘溪風指著章秋,從牙縫裡擠出聲音:“你給我滾。”

章秋極有眼色道:“我去把棚子修好。”

很快,下面就亮起了白熾燈。

燈下面聚集了一群飛蛾,攪動著光影。

餘溪風對著鏡子,清洗自己血糊糊的臉。

她清點了一下子彈,從巡邏隊辦公室裡拿來的子彈,一下子去了四分之一。

餘溪風心都在滴血。

狗日的,她明天就要吃到狼肉火鍋!

還要把狼皮剝下來,曬成狼幹!

還有外邊那個狼皮,別讓她抓到是哪個孫子在這禍水東引。

當時就該直接斃了何源。

也能剔除一個懷疑選項。

當務之急,還是處理外邊的狼屍。

狼肉,那也是能吃的。

今天晚上註定沒有安穩覺睡了。

餘溪風換了一套衣服下去,和章秋一起把死狼拖了回來。

不止這十一隻,入口的陷阱裡還有三隻要死不活的蠢狼。

加起來,一共是十四隻。

那三頭半死不活的暫時沒去管。

光是把十一頭弄回來就給累夠嗆。

死沉死沉。

“處理的過來嗎?”餘溪風問。

章秋沉默了下:“儘量吧。”

狼的腥味香飄十里,餘溪風皺著眉給狼屍按住。

章秋用剁骨刀避開筋骨處分屍。

章秋看了恨不得沒長鼻子的餘溪風一眼,笑道:“後邊有口罩。”

口罩也擋不住餘溪風臉上的黑氣。

肉太多了,也做不了什麼精細處理,去了內臟和狼頭,連毛皮帶肉地,分成四條腿掛起。

一眼過去,幾十條狼腿,壯觀極了。

弄完這些,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了。

章秋打了個哈欠。

餘溪風上半夜好歹還睡了會兒,章秋上半夜守夜,實打實一宿沒閤眼。

餘溪風道:“要不你睡會兒。”

章秋想揉下眼睛,一手的血,只得作罷:“那邊還有三頭呢,全部弄完再睡。”

過去的時候,那三頭又死了兩頭,只剩下一隻,奄奄一息地趴在角落裡。

兩人把那死了的搬回去。

最後處理還活著的那個。

章秋問:“弄死嗎?狼肉也夠多了,要不拴起來,看一看能馴不?”

餘溪風無所謂道:“是不是從小養起會好點?”

章秋也有點拿不定主意:“試試吧。”

以前他村裡,就有人把狼崽子誤當狗養過。

起初不知道是狼,長大之後才發現不對勁,那隻狼都混成了村裡的狗王。

村裡有小孩的人家不放心,還是給打殺了。

但在章秋的記憶裡,那隻當成狗養大的狼崽子,從來沒有表現出攻擊性。

試著馴的話,肯定不能喂生食。

反正內臟也是現成的,不打算吃,扔了也可惜,煮熟了養狗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