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縣令(第2頁)
可村裡姑娘失蹤過來尋找也算不得鬧事,又何必如此大動干戈。
陸之承站起身走到縣令旁邊說道:“敢問這位村長,這路姑娘是如何失蹤的?”
柳家灣村長支支吾吾了半晌才道:“是,是投河。”
來看熱鬧的人都驚訝了,這姑娘好好的為啥要投河。
陸之承點頭,將眾人的好奇問了出來:“為何要投河呢?”
沉默良久無人開口,柳家灣村長只能硬著頭皮開口:“大人,這路家想把自家女兒嫁給府城員外老爺,路家姑娘不願意這才投了河。”
陸之承都被氣笑了,還真是能避重就輕,這會他不得不說的直白一點:“府城劉員外有一正妻三妾室,所以路姑娘該如何嫁進劉府呢?”
柳家灣村長低下頭不說話了。
縣令本以為這陸副將找自己過來不過就是想震懾一下這些人,沒想到還真有自己的事情。
“路家人可在?”
這時候一對中年夫妻走了出來,婦人噗通跪在縣令一步之外的位置,就開始哭喊:“大人,你得給民婦做主啊,我家好好一個女兒被這閆家撿到,不去家裡通知就這般留在他們家中,到底是抱的什麼心思啊?”
“閉嘴。”縣令最厭煩這些無理攪三分的婦人:“你先回答是否逼迫女兒為妾?”
路母連忙搖頭:“大人冤枉,小女出嫁前我是跟她說過的,而且員外老爺也不是納她為妾,說是平妻,八抬大轎明媒正娶的。”
縣令雙眼一眯:“大夏律法,諸有妻者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妾為賤流,不可扶正,以妾為妻者徒一年半。”
路母身子一縮,不敢出聲了,她一個農家婦人哪裡知道律法,只是媒人說等同於平妻,她自然也就信了,不管路程雪如何跟她解釋她都認為是女兒不願嫁給那般年紀的人。
縣令繼續道:“逼良為妾為娼者徒一年,父母減一等,知情不報者處三十大板。”
“哦?”路之承看向跪在那裡瑟瑟發抖的眾人問道:“看來今天怕是要打斷好幾根板子了?”
路父一個哆嗦,趕緊磕頭:“大人明察,小女是知情的,真的沒有逼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