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傲丶奈我何 作品

第44章 又是進化肉!(第2頁)

 

 所以,按照蒼年的猜測,虎爸估計是許久不見虎媽,想要彰顯一下自身的雄性魅力,所以儘可能狩獵了一隻最大的傢伙,根本沒考慮能不能吃完,浪不浪費的問題。
 

 但好在,這是進化肉,應該能很長時間不腐壞,不至於看著它爛掉,肚子卻一點撐不下了。
 

 蒼年吃飽了,虎弟卻生猛得一批。
 

 只有十幾公斤的體型,卻硬是吃了四公斤的肝臟,撐得肚皮圓滾滾的,癱在地上走不動道了。
 

 但這隻麋鹿的體型太大了,肝臟又是生物最大的腺體,這隻大傢伙的肝臟足足有十幾公斤,兄弟倆吃撐了也沒吃到一半。
 

 見兩小隻吃飽了,虎媽才矜持地低下腦袋,將剩下的肝臟吃完。
 

 看到虎媽開始吃了,虎爸連忙忙活起來,把麋鹿好吃的內臟,什麼心臟啊,腎臟啊,都掏出來給虎媽吃。
 

 不過,因為是進化肉,加上虎媽跟兩小隻一樣,上一頓進食沒過多久,也沒有怎麼餓,只是把好吃的內臟吃完,虎媽便停下了。
 

 等虎媽吃好了,虎爸才開始進食。
 

 可以看出,虎爸也因為暴雨的原因,好幾天沒有進食了,加上之前跑來跑去,又是拍死雄虎,又是跑去狩獵,運動量不小,因此早就餓了。
 

 它的體型大,食量也大的驚人,血盆大口吃肉也快,讓蒼年真正見識到什麼是狼吞虎嚥。
 

 不過幾分鐘,麋鹿兩隻粗壯的後腿肉就進入到虎爸的肚子裡,估摸著能有六七十公斤的淨肉!
 

 但到這,虎爸也已經是極限了。
 

 沒辦法,它的體重大概在三百二十公斤,吃下體重五分之一的食物,還是進化肉,可以說是大胃王了。
 

 嗷~!
 

 看著剩下這麼多的肉,虎媽衝著虎爸,沒好氣地叫了一聲。
 

 太浪費了!
 

 一家子加在一起,都沒有吃完一百公斤,這隻進化麋鹿卻至少是虎爸體重的兩倍,光是淨肉估計都有三四百公斤。
 

 剩下的至少有三分之二,一家子估計一週內都吃不完。
 

 這樣的大傢伙,留著等兩隻崽崽長大了,食量大了,一起吃的話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