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他,負責拋屍。(第2頁)
短髮女人眼中都是光,立即點頭,“會。”就算不會,現在她也要會。
生機會就在眼前,而且這可能是她逃出去唯一的一次機會。
她要抓住,牢牢的抓住。
她不能死。
也,不想死。
簡今歌取出一沓老婆髮夾和鐵絲,丟到他們面前,冷漠道,"機會我給你們創造了,有沒有那個能力活著出去,那就不是我的事。“
她說完這話,轉身毫不留情地離開,沒有再管他們。
同樣的操作,她在每個房間重複了一遍。
她可不是什麼聖母心氾濫的人,只是看不慣和反感這樣的事。
簡今歌可以給他們這些渴望活著的人創造一線生機。
只是,她絕對不會聖母心氾濫到,冒著危險親自去救一群只想著等待別人救的廢物。
在這殘酷的世道,可憐的人多了去。
她要是都一一可憐過去,那她早羽化登仙了。
如果跟她說,他們都還是孩子,簡今歌只會朝他冷笑一聲。
誰不是從孩子過來的!
她第一次殺人,那時也才七歲。
她不信命,因此,她利用了所有能利用的,殺了第一個朝她伸出罪惡之手的“大人”!
七歲之前她滿心不過是努力活著就好。
可自從她身邊唯一的同伴因她而死後,她就清晰地認識到一點。
在這個吃人的世道,除了活著,還要不認命,想要什麼,就得自己不擇手段地去掙。
活著,更要不擇手段!
當然,在江湖混,在活出自己的同時,也要有自己的處事底線和準則。
不然就會變成一頭只有慾望且毫無人性的惡魔,簡今歌厭惡那類人。
那類人已經不能稱之為人,而是披著人皮的惡魔!
她不想淪為那種非人的怪物。
而籠子裡關押的少部分人。
簡今歌從他們眼底看到了強烈的求生慾望。
她,打從心底欣賞他們這種人。
有求生慾望,代表著有銳性和野性。
代表著他們不服命,不認命!
還有救。
她喜歡這種人。
給這種人創造一條僅只有一線生機的生路。
簡今歌心甘情願。
況且,這對她來說也不過是隨手的事。
正如她剛剛說的那樣,能不能把握住生機,這就不是她該關心的事。
弱者不可恥。
可恥的是明知道自己弱,卻將自己縮在龜殼裡,逃避現實,自以為是,得過且過,不努力變強,不改變自己,在困境裡只知道放棄,或者只想著依賴別人,想著別人救他。
在簡今歌看來,這種弱者,不如早死早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