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我又不是君子(第2頁)
這一年年下來,又有了娘娘廟的事,成了“名副其實”的大善人。
“他同上任縣官的確來往頻頻。”
別的商人奉承縣官,是雙手奉上各種好處去賄賂。
可朱家不一樣。
“他每次都是送錢。行事卻格外謹慎,甚至到了滴水不露的地步。”
榮狄:“舉辦廟會並非小事,其中解除宵禁,是要衙門那邊點頭才成的。”
“除卻舞獅,唱戲的,這兩日的攤位費,進出城門的路引費並非全免,實則都是朱家出的。”
這是善事嗎?
是。
帶動了戊陽城的繁榮熱鬧。
同時鼓勵瞭如套圈老嫗那樣的窮苦百姓賺點小錢改善民生。耗不了多少成本的那種。
這是大善。
舉辦廟會,避免不了小偷小摸動不勞而獲的心思。
這就得讓衙門派人巡邏。
榮狄:“朱家都會給買酒錢當做犒勞,同時還會請不少鏢局的人,保護民眾安全。”
也是面面俱到了。
甚至天氣微涼,每條街都有朱家奴僕免費給遊客倒熱水的。
“這裡頭的錢,都是由朱家出面,交到衙門。”
“百姓知道,朱家賬房也是這樣登記的。”
“故,朱老爺每次都是大大方方親自前往衙門送。從不說這是孝敬大人的,以免留下把柄。縣令卻心照不宜,多出來的錢放到自個兒口袋。
但每次朱家送過來的錢,衙門那邊的賬本總會少記些。
比如,揣到腰包的不算。
只記那些用在百姓身上的。
“衙門的賬本可不就是和朱家賬房那邊寫的對上號了。”
後頭縣令出事要被砍頭,那些賄賂他的人沒什麼好下場,除了朱家。
縣令倒是供出他了。
面對上京官員的審問,朱老爺就裝無辜。
可誰有證據?
證據都在賬本上清清楚楚寫著呢。
縣令供他,就是汙衊。
何況朱家名聲太好。
好到朱家上下,時常忘了,自己是什麼爛貨色。
榮狄:“屬下過來時,衙門牢房那邊看著是要連夜審的架勢。”
“那縣令看著年輕,可要去送些線索?”
魏昭:“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