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坑爹和坑哥的向軍(第2頁)
原來的紅河大隊也是由附近幾個村組成了,分派成了數個生產小隊,李長林就是幾位副隊長中資歷最老的一位。
消息一出來,幾家歡喜幾家愁。
好不容易掙到滿工分,已經日暮西斜,紀青嵐累得腰痠背痛,整個右手都抬不起來了。
她擦了額頭上的汗水,看著還在忙碌的人們,只得嘆息一聲,鄉下人真不易。
紀新鋮已經在她背上沉沉睡去。
一連半個月的忙碌,春耕終於結束了。
向軍的處理結果也出來了,他和另五人只在醫院待了兩天就被羅局轉移到公安局審問,都不用他們怎麼審,五個早就被打怕了的同夥主動交待了。
向軍以每人五十元僱傭他們去偷家。
向軍才是主謀,他先是買肉回家,用酒灌醉向隊長,再從向隊長身上偷走了倉庫鑰匙。
更有意思的是,其中有兩人還不止一次參與活動,去年紅河大隊公糧的失竊案也是向軍主謀,做法同上。
提到上一次,就不得不提向隊長了,他明知自己鑰匙被偷,居然選擇隱瞞包屁,最後將責任推到兩個看守的知青頭上。
這,這,這……
結果一出來,所有人都震驚了。
所以,向隊長在這次事件中,就洗不大幹淨了。
若不是向軍被當場抓住,他還會不會像去年那樣,替兒子找個替罪羊。
羅局沒有急著定向軍的罪,反而在鎮上多方打聽,經過五天時間,終於找到了人證,抓住了他銷贓的黑市頭目,根據對方交待,向軍向其兜售不知來路的大批糧食……
不公如此,羅局還同時發現了向軍的其他罪證。
最後羅列如下:除了盜竊集體財產,倒賣物資,聚眾賭博,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亂搞男女關係,調戲女同志……
罄竹難書,無法無天,牢底坐穿。
最終,向軍喜提四十年牢獄,他今年十七,等到出來,漫漫人生已經走完一半了。
其他五個同夥,其中兩個參與二次盜竊被判十年,另三個被判六年。
至於被坑爹的向隊長,因知情不報,隱瞞包屁等……,判五年。
父子倆雙雙高歌鐵窗淚。
無獨有偶,在縣城工作的向國無辜受到牽連,被運輸隊領導放了長假,理由是:家庭成分問題,是否重新啟用,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