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王八看綠豆(第3頁)
盧奐皺眉道:“誡宗屬制,是家法,只是針對宗室外戚,這是聖人對宗室的誡訓,貪府國財,是國法,你的意思,家法凌駕於國法之上?我說張卿,你也是老刑名了,不會連這個都不懂吧?”
“聖人的誡訓,在我這裡就是最大的,”張均說了一句別人沒辦法挑毛病的話。
這下盧奐也不好反駁了,他總不能說,聖人說的話不夠大。
名義上,國家法律,皇帝也需要遵守,但這是名義上,實際上,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人家皇帝手裡。
盧奐和張均說的,都沒有毛病。
“又是交構,鬧來鬧去,還是打算往我們身上潑髒水,”裴耀卿笑呵呵的看向蓋擎。
蓋擎隨即點頭道:“習慣了,只是不知裴公與家父之後,下一個與隋王交構的會是誰?”
“你好像忘記我了,”盧奐冷哼道:
“還有一個崔圓。”
三人對視一眼,同時露出了荒唐可笑的表情。
張均對三人的挖苦,全然不放在心上,只是拿起卷宗仔細翻看著,尋找能幫李祗翻案的線索。
李琩淡淡道:
“李祗是我的下屬,本王雖有心庇護,然法不容情,該怎麼辦就得怎麼辦,你們也別爭了,就讓御史臺負責核查,左相兼著臺省,要辛勞一番了。”
他故意推給李適之,是給李適之面子,但李琩同時也清楚,李適之不會主辦。
徇私吧,那是枉顧國法,這個時候李適之不敢這麼幹,因為右相府在盯著,這是給人家留把柄,法辦吧,信安王那邊又不好交代。
人情和世故,哪個都得兼顧著點啊。
“宗室的事情,還是宗正寺來核查,比較穩妥,”李適之緩緩道:
“我宗屬子弟,犯國法等同於犯家法。”
說罷,李適之看向李林甫道:“右相以為如何?”
“左相之言甚妥,”李林甫點了點頭,看向了暫時兼任宗正卿的褒信王李璆,道:
“不能冤枉,也不能袒護,就讓御史中丞張利貞,協同辦案。”
張利貞就是李林甫的人,就是他當年巡查地方,親手處決了蓋嘉運的三個心腹,所以他現在和蓋擎碰面,兩人都不說話。
雖然李適之還是御史臺老大,但是臺內,有好多李林甫的人,掌握實權的,就有張利貞、盧鉉、羅希奭、蕭隱之。
三法司的老大,明面上都跟李林甫不對付,但是在他們的下屬當中,早就被李林甫安排了眾多心腹,眼下的朝堂,李林甫確實是一家獨大。
李璆舔了舔乾裂的嘴唇,拿起面前的水杯抿了一口,眼神遊移片刻後,勉為其難的點了點頭。
他不願意接這個燙手的山芋,但是不接,就是沒有擔當,做為一寺主官,經常推諉,會影響他的威望。
不過他剛才喝水的功夫,已經想好對策了,反正我是不打算惹人,既不惹隋王,也不惹吳王信安王,李林甫不給我一個張利貞嗎?
得罪人的事情,就讓他去幹。
“如果......我是說如果,”李璆支支吾吾道:
“如果吳王真的違律,是否應酌情,議、請、減、當、免?”
李林甫頓時變色道:
“十一萬畝,給他減罪?那我宗室豈不是人人都要效仿?逃稅避稅,侵吞民財,你覺得可以減免的話,那你自己去請示聖人,看聖人是否答應。”
李璆尷尬的笑了笑,不吭氣了。
他其實是在試探李林甫和李琩,想搞到什麼程度,如果只是教訓一下吳王,那麼最終的數字,可以定在十一萬畝以下,如果要搞死,那麼十一萬畝足夠了。
以前大唐關於兼併田畝的定罪,是非常模糊的,沒有一個量刑標準,但是現在有了。
這就要說到太平公主了,她的食邑是五千戶,按照一戶一百畝的標準來算,她的食邑高達五十萬畝。
而大唐的田畝總數為8500萬畝。
從她以後,李隆基制定了標準,五萬畝,就是生死紅線,這個五萬畝,指的是你的非法所得,可不包括食邑。
李琩的食邑是20萬畝,這是高標準親王,是按照壽王時期的待遇走的,而李祗這個純嗣王,食邑只有三百戶,也就是三萬畝,他的實際田畝只要翻了倍,基本就得完蛋。
李隆基對於這一點,是絕不容情的。
你們可以貪,但要有個度,他難道不知道,下面貪的太狠了,老百姓勢必被壓榨的厲害,那麼國家安定就會出問題。
所以兼併田畝這種事情,只要證據確鑿,判的都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