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清流領袖(第3頁)
是開元朝時期,清廉官員的典範。
他不窮,人家只是沒有在當官的幾十年裡,貪汙過一個錢,他這個人設打造的非常完美,主要源自於大唐律疏裡面有一條:因貪贓而被停罷官職的人,罷官不到十年,不得賜思錄用。
這一條,是他提出來的。
你打擊貪官,你就必須清廉,否則就是賊喊捉賊。
他們家要是真窮,那嚴希莊就是乞丐了。
東南角的敦化坊,南臨曲江池,按理說該是個好地方,實際上這裡混亂不堪,亂搭亂建隨處可見。
道路泥濘,雜亂不堪,但卻非常熱鬧。
貴族坊一座裡坊多的幾十戶,少的幾戶,而這裡,近千戶,整個白天都是非常熱鬧的。
但是這種熱鬧,盧奐參與不了,因為他的大門是朝坊外開的。
《唐會要》:非三品以上,及坊內三絕(門第,才德,文學),不合輒向街開門,各逐便宜,無所拘限。
也就說,符合這兩個條件的住宅主人,可以在坊牆上開門,方便出入,坊吏管不了人家。
但前提是,你家挨著坊牆。
盧奐的級別是正四品上,不符合第一個條件,但是三絕,是佔全了,只是一個國寶郎的稱呼,便足矣。
從興慶宮出來,沿著曲江南街,經過六個坊,就能抵達盧奐的家。
他回家的路線是一條直線,而且是寬大的長安主街道,在這樣的街道設伏,其實不容易。
而盧奐之所以擔心有人會對他下手,是因為這種事情,以前發生過。
他爹盧懷慎快不行的時候,李隆基詢問:誰人可為宰相?
盧懷慎推薦了四個人,宋璟、李傑、李朝隱、盧從願。
這四個都是牛逼人,而且全部是負責吏部銓選工作的,其中的盧從願,這是同族,也是歷史上有名的金甌相,但是最後李隆基沒用他。
是因為有人檢舉盧從願:從願廣佔田園,是不廉也,然後李隆基遂止不用。
而盧從願,就被刺殺過,史書記載:從願又因早朝,途中為人所射,中其從者,捕賊竟不獲,時議從願久在選司,為被抑者所仇。
他的這個被刺經歷,幾乎與盧奐一模一樣,負責銓選,得罪人了。
隋王宅,
“他從哪搞來的甲冑?”
金吾衛這邊,武慶傳來消息,申時一到,盧奐乘車返家,隨從五人,馬車一輛,盧奐披著甲。
面對李璘的詢問,武慶笑道:
“與軍器少監陸泛申領的,每日一領。”
李璘咧了咧嘴看向李琩道:
“這下好了,小案變大案,我都不敢管了。”
本來他還打算按照崔圓的辦法,在昌樂公主府所在的裡坊內升煙,營造起火的假象,逼迫他們離宅。
眼下看來,先不要管他們了,盧奐的事更大。
盧奐的事情發生僅僅三天,頭兩天盧奐住在興慶宮官署,壓根沒敢出來,直到收到李琩送來的消息,得知一切都安排好了,今天才出的門。
而李琩在這兩天也沒閒著,派韋昭訓調閱了長安各大城門的出入記錄。
長安城門是每天早晨四點開門,晚上七點關門。
近段時間長安的每日出入人數,大概保持在一萬兩千至一萬四千之間,平時沒這麼多,這不是快過年了嘛。
只看人數多少,是看不出問題來的,還要看進來的這些人都去了哪。
長安的城防是非常嚴格的,不是誰都可以進來,常住人口有準行證,外來人口有駐留證,沒證的,需要裡面的人在縣衙開具證明,出城來領你進去,總之非常複雜。
要搞刺殺,用長安本地人,肯定不合適,十六衛早晚都能給你查明白,只能用外來的陌生面孔。
所以只要查一查,都有哪些進城的人,行蹤可疑,基本就能鎖定個大概。
李璘到現在,都不認為會有人刺殺盧奐,一臉疑惑道:
“我覺得你們是杞人憂天,這太匪夷所思了,銓選四貴之一,清流領袖,誰敢殺他?”
李琩呵呵道:“如果有一個人,要將你們家庫房的財物都搬走,甚至還要將你們家每一個人都捉拿問罪,你怎麼辦?”
李璘道:“如果是這樣,我會想辦法弄死他,但盧奐的所作所為,沒有嚴重到這個地步吧?”
不嚴重?那是沒查,你去查查看,嚇死你。
惡錢的事情,李林甫、裴耀卿都不敢碰,這裡面的水深的要命,一旦查辦,那案子大了去了。
正因為太大,所以李隆基下決心查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李琩不想當著李璘的面說太多,只是朝著武慶道:
“都安排好。”
武慶點了點頭,出去了。
他知道李琩的話是什麼意思,如果真有人行刺盧奐,無論是誰,他們這邊都要做成是竇鍔下的手。
怎麼栽贓竇鍔呢?很簡單,將徐重在長安的線人找出幾個弄死,混在被殺掉的刺客當中,竇鍔就洗不清了。
盧奐不在乎誰會殺他,他只想弄死竇鍔。
(這章只有5000字,腦袋昏昏沉沉的,有點不舒服,兄弟們見諒啊。)